由金智媛和金秀賢主演的「淚之女王」在第8集中終於迎來高潮位!除了有宋仲基客串作為金智媛的離婚律師「文森佐」爆金 […]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 間相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案件周三(13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展開第 44 日審訊。控方今傳召第四名從犯證人、「12 港人」之一、「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作供。
陳供稱於 2020 年 5 月,人大公布《港區國安法》內容前夕,曾與黎智英互通訊息,並著對方小心自身安全。黎回覆指,黎回覆他不擔心人身安全,又指一旦出來參加抗爭,就準備好戰鬥到最後,稱「我們可能不會贏,但必須堅持」。而陳當時回覆黎,他也不會放棄,又指「如果你們都倒下了,我將是留到最後的人」。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去年入稟提出司法覆核,要求法庭裁定人大釋法不影響其聘用英國御用大律師 Tim Owen的決定,質疑國安委及入境處處長的決定越權,被高等法院裁定敗訴,黎智英再上訴時遭上訴庭即日駁回。上訴庭今日公布裁決理由,引述《香港國安法》第14條及人大釋法內容,指毫不含糊,沒有任何其他合理詮釋...
陳在盤問下確認,他在 2020 年 10 月,首次被捕後在警方錄影會面供述「沒協助李宇軒離港」屬謊言,並承認曾為李離開香港提供協助,及嘗試為李安排安全屋。
陳梓華在盤問下表示,《國安法》生效後,認為需要繼續推動制裁,「因為連黎智英呢啲咁樣級數嘅人物,都可以無畏無懼,甚或乎係以身作則,所以我覺得應該有啲嘢係要去做,但做到邊一步,當時我仲思考緊」。
《刑事罪行條例》下的煽動罪,由 2020 年被政府再次引用,至 2024 年被取代及廢除,歷時大約 3 年半,這段時間共 55 人被控,分成 37 宗案件,反映政府如何運用煽動罪規範言行。《法庭線》第二篇舊煽動罪的專題報道,回顧辯方於各案提出,由控罪的合憲性至域外效力的 4 個主要爭議,這些爭議目前無一成功——法庭裁斷的理據是甚麼?對於基本權利作出了甚麼限制?
【on.cc東網專訊】壹傳媒黎智英連同集團旗下3間公司,涉嫌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及發布煽動刊物等共3罪,違反《港區國安法》的案件,今(25日)在西九龍法院(暫代高院)續審。本案認罪被告、法律助理陳梓華續以從犯證人身份出庭作供,並首日接受辯方盤問。
庭上訊息顯示,黎向陳發送《蘋果》文章連結,陳稱視為黎的指導。訊息又顯示,黎向陳指會資助他與劉祖廸的旅費。陳稱,黎與劉祖廸會面時,稱想培養劉為政治明星,劉沒即時接受,「同埋佢都唔想做政治明星」。
第五名「從犯證人」陳梓華第四天作供,稱 2019 年區選前,李宇軒團隊舉辦監選行動,邀請外國議員來港,而他助李向黎助手 Mark Simon 請求資助,李其後告知獲 50 萬元。
陳梓華上周五開始作供,提到 2019 年 6 月「G20」眾籌登報行動時,因眾籌平台扣起資金,他們需要一筆「過渡性貸款」,遂透過李柱銘聯絡黎智英,其助手 Mark Simon 回覆指計劃符合他們的政治主張,黎願意墊支 500 萬元。
【on.cc東網專訊】壹傳媒黎智英連同集團旗下3間公司,涉嫌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及發布煽動刊物等共3罪,違反《港區國安法》的案件,今日(10日)在西九龍法院(暫代高院)續審。偷越邊境12名香港人蛇之一、「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續以從犯證人身份作供,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 間相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案件周一(8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展開第 55 日審訊,第四位從犯證人李宇軒第十二日作供。李庭上確認,2020 年 7 月曾列席「對華政策跨國議會聯盟」的會議。
【on.cc東網專訊】壹傳媒黎智英連同集團旗下3間公司,涉嫌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及發布煽動刊物等共3罪,違反《港區國安法》的案件,今日(11日)在西九龍法院(暫代高院)續審。偷越邊境12名香港人蛇之一、「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續以從犯證人身份作供,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 間相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案件周三(10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展開第 57 日審訊。第四名從犯證人、「12 港人」之一李宇軒第十四日作供,控方完成主問,由辯方開始盤問。李宇軒在辯方盤問下確認,與黎智英從來沒有見過面,「無論係電話又好,online meeting 或者其他方法都好」,從沒與對方通訊。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 間相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案件周四(11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展開第 58 日審訊,第四位從犯證人李宇軒第 15 日作供,辯方展開第二日盤問。
【Now新聞台】黎智英國安案續審,證人李宇軒繼續接受辯方盤問,他指國安法生效前,相信登報眾籌和國際游說合法。 辯方御用大律師Marc Corlett問李宇軒在國安法生效前,進行是否相信當時他的登報眾籌和國際游說時所作所為是合法的。李宇軒同意,他亦指重光團隊內部沒有要求他做非法行為的共識,他本人亦沒有協助任何人做非法行為。 Corlett...
【Now新聞台】黎智英國安案續審,從犯證人陳梓華接受辯方盤問時指,在國安法後仍希望推動制裁。 新西蘭御用大律師Marc Corlett開始盤問陳梓華。陳梓華指,港區國安法實施後,沒有與黎智英討論過法例實施情況,亦沒有再致電黎智英或以短訊聯絡,黎智英並沒有直接跟他說過要他做一些在國安法下,已經不再合法的事。他亦沒有直接跟黎智英...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 間相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案件周五(22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展開第 51 日審訊。第四名從犯證人、「12 港人」之一李宇軒第八日作供,續接受控方主問。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 間相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案件周一(18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展開第 47 日審訊,李宇軒第四日作供,繼續接受控方主問。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 間相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案件周三(20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展開第 49 日審訊。第四名從犯證人、「12 港人」之一李宇軒第六日作供,提到「SWHK(重光團隊)」的組成。他形容,「SWHK」「係一個鬆散嘅港人組織」,組織沒有會章,亦沒有會員制度,「不過係有個共識,係做啲為香港爭取自由民主嘅嘢」,而在每一個特定活動中,會有支持該活動的成員參與,所以每一次「SWHK」活動的論述並非一致。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 間相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案件周二(12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展開第 43 日審訊。第三名從犯證人、前《蘋果》主筆楊清奇第七日作供,開始接受辯方盤問。
控方續圍繞論壇版寫手角度提問,楊確認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的文章較強調法治,亦曾表示對《國安法》擔心;民主黨前主席胡志偉則支持抗爭及制裁前特首林鄭月娥。另外,楊稱論壇版文章被翻譯成英文,毋須徵詢作者同意,作者亦不會獲得額外稿費。案件下周一(11 日)續審。
控方提到在其手機,檢取《蘋果》管理層的對話截圖。其中一張,顯示黎智英向楊指,會每月支付 1 萬元給他,作為他向黎 Twitter 供稿的報酬。楊在庭上解釋,當時認為「呢樣野有啲用」,所以截圖。另一張截圖,顯示羅偉光於 2021 年 6 月 17 日指「警察上門」,另顯示林文宗將羅偉光、張志偉、陳沛敏及張劍虹移離群組。楊稱不記得為何截圖,亦不記得此通訊群組,何時由 WhatsApp 轉至 Signal。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三間相關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今踏入第67日審訊,亦是第五名「從犯證人」陳梓華第9日出庭作供。陳梓華在辯方盤問下稱,自己首次會見黎智英時,黎智英提出和平非暴力的示威才可以得到國際支持,黎智英當時表示「針對勇武派,要減低佢哋影響力」,但黎智英「無講過所有示威佢都想和平非暴力」。 辯方提到,當時黎智英稱和平非暴力示威才可以得到國際支持,而黎智英想令勇武派冷靜下來,因為他們會削弱國際支持,陳梓華表示同意。辯方又指黎智英在會面中,並沒有用到「淨化」這字眼,那是陳梓華自己的表達方式,陳梓華不同意。陳梓華表示...
...都沒有見過黎智英,或以任何方式與他通訊。在2019年9月29日與Mark Simon一同會見美國參議員斯科特時是唯一一次見過Mark Simon,國安法生效後沒有與Mark Simon有任何聯絡。代表黎智英的新西蘭御用大律師Marc Corlett又向李宇軒展示他和Mark Simon有份參與的兩個WhatsApp群組,談及與斯科特見面的安排。李宇軒同意Mark Simon沒有指示他會面期間應說甚麼,亦沒有談及制裁和停止司法互助協議...
...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發送的訊息,提到「不代表在《香港國安法》下甚麼也不做」。陳梓華供稱,當時認為需要繼續推動制裁, 認為就連黎智英也可以無畏無懼,有些事情便要去做,但思考應做到哪一步。 在控方完成主問後,由辯方的新西蘭御用大律師Marc Corlett負責盤問。陳梓華確認自己同意向控方提供協助後,與警方一共會面81次,並曾進行4次錄影會面及錄取4份書面供詞,在《香港國安法》生效後,他沒有再致電黎智英。 陳梓華供稱,在《香港國安法》生效數天之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