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場》被指煽動案 下周三裁決改為陳詞 據悉與英國樞密院最新判決有關

《立場》被指煽動案 下周三裁決改為陳詞 據悉與英國樞密院最新判決有關
《立場》被指煽動案 下周三裁決改為陳詞 據悉與英國樞密院最新判決有關

《立場新聞》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案,自控、辯雙方於 2023 年 6 月底完成結案陳詞,原定於 10 月 4 日裁決,其後改至下周三(11 月 15 日)裁決。

司法機構網頁最新顯示,當日程序由裁決改為陳詞。據悉,控辯雙方將就英國樞密院最近裁定煽動暴力或動亂意圖是煽動定罪的「隱含必要條件」一事,呈交書面陳詞,並將於 11 月 15 日作出口頭陳詞。

控方結案引「大公報案」

指毋須證被告煽動意圖

控方在 6 月底結案陳詞時援引多宗舊案例,包括 1952 年香港「大公報案」等,指煽動罪毋須證被告有煽動意圖,僅須證明涉案文章具煽動意圖。控方另引 1868 年愛爾蘭案例指,傳媒具影響力,能令煽動想法「如毒藥般擴散」,又指放諸現今社會,沒有一個媒介比《立場新聞》這樣的網媒更有效。

主控、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伍淑娟提到,港府於 1996 年擬修訂煽動罪,沒提及「必須有意煽動公眾」,反映當局認為控方不可能證明被告的煽動意圖,否則變成「幾乎不可檢控」罪行,另引用澳洲案例,指在社交媒體上的留言,等同由該傳媒發布。

「大公報案」曾考慮 W-J 案例

英樞密院最新判詞否定該法律原則

在本港多宗煽動案中曾被法庭接納,並引用作裁定煽動暴力或動亂並非控罪元素的英國樞密院案例「Wallace-Johnson 案」,案中所確立的原則被樞密院 10 月中就另案頒布的判詞否定。樞密院最新並裁斷,煽暴或動亂意圖是定罪的「隱含必要條件」。

翻查「大公報案」案判詞,當時香港合議庭亦曾考慮「W-J 案」,認為該案例已確立煽動罪並沒有要求控方必須證明暴力元素,故原審法官並無錯誤引導陪審團,裁定大公報一方敗訴。

《法庭線》英國樞密院判詞專題報道:
英樞密院最新裁定煽動定罪須證煽暴力或動亂意圖 據悉快必案團隊呈上訴庭考慮
英樞密院否定煽動案例原則 陳文敏:削弱本港裁罪成理據 江樂士料對港沒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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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編號:DCCC265/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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