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任兩周年|李家超:海外非常任法官制度可繼續「行落去」

行政長官李家超表示,《基本法》容許海外非常任法官制度,他會讓這個制度繼續「行落去」,但香港的法治精神是多元結合,並非建立在海外法官有否參與。 李家超接受電子傳媒訪問時表示,本港法治精神是指每宗案件按照法律原則、證據,由法官獨立審判,不受任何干預,而且他們是專業,海外普通法國家審訊時,很多時都參考很多本港的判決和判詞。而在任或因不同理由離開本港的海外法官,對於本港制度和對香港法官獨立審判有信心,個別人士有自己看法,但不影響制度,強調司法制度非常透明。 至於會否委任東南亞國家的法官,並是否擔心認受性問題,李家超表示,一向公開研究不同普通法管轄區,邀請哪些法官成為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強調不排除任何可能性。 他指出,很多人特別法律界,清晰看到近期事情,反映有些國家、官員、政客甚至媒體希望干預某些案件或施壓,形容是公然踐踏法治,認為要用很明銳眼光看清楚,真正不講法治就是有關國家或地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