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發布懲治「台獨」分裂犯罪意見 最高可判死刑

大陸發布懲治「台獨」分裂犯罪意見 最高可判死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和司法部,聯合發布《關於依法懲治「台獨」頑固分子分裂國家、煽動分裂國家犯罪的意見》,對依法懲治「台獨」頑固分子分裂國家、煽動分裂國家犯罪的總體要求、定罪量刑標準和程序規範等作出具體規定,為司法辦案提供明確指引,即日實施。

意見提到,對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處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其中對國家和人民危害特別嚴重、情節特別惡劣的,可以判處死刑;對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對其他參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意見又明確對「台獨」頑固分子分裂國家、煽動分裂國家犯罪案件,可以依法適用缺席審判程序,各部門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依法嚴懲「台獨」頑固分子分裂國家、煽動分裂國家犯罪,堅決捍衞國家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