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六四非法集結案 黎智英鄒幸彤何桂藍罪成

【Now新聞台】去年六四非法集結案,黎智英鄒幸彤何桂藍分別被裁定煽惑他人參與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成。

黎智英、鄒幸彤及何桂藍由囚車押送到區域法院。法官胡雅文指,維園當晚的集會已被警方反對,屬於未經批准集結,黎智英在案發前兩日接受訪問時表明,會前往維園悼念,他抵達維園時被傳媒包圍,而他出現在記者會,已經是號召,並足以令公眾聚焦集會,毋須透過煽惑性言語去煽惑公眾。

而鄒幸彤曾經表示,支聯會會進入維園並燃點燭光,不會讓維園的燭光熄滅,社交網站帖文結尾寫上「今晚見」,亦隱含呼籲的意圖,裁定黎智英及鄒幸彤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成,鄒幸彤及何桂藍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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