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記者會主席解話 聲稱日前言論非個人見解 認曾致電外交部公署因不想對方感驚訝

香港外國記者會主席瑞凱德。圖:FCC Letter YouTube 截圖
香港外國記者會主席瑞凱德。圖:FCC Letter YouTube 截圖

香港外國記者會(FCC)4 月底指為免「無意中觸犯法律」而宣布停頒「人權新聞獎」,剛在上月連任 FCC 主席的瑞凱德(Keith Richburg)周一(6 日)在網台 OurTV 節目《議會內外》表示,不點名指被控煽動罪的《立場新聞》獲得 9 個獎項除了會損害人權新聞獎的公正性,亦可能會被視為支持違法行動,因此 FCC 決定停頒獎項。節目播出後,數名在 4 月底曾發起和參與聯署要求 FCC 解釋的新聞工作者,包括原屬今屆得獎者於前日(8 日)跟瑞凱德會面;瑞凱德聲稱,當日節目的言論並非是他或者 FCC 的看法,而是他指有一些質疑 FCC 的人會有這些想法,他就此向評審和《立場新聞》記者致歉。瑞凱德表示在商討如何處理今屆活動期間,他曾經諮詢了 3 名律師的意見,其中一位有份處理「初選 47 人案」的律師以 WhatsApp 回覆,認為在國安法指定法官面前並不會獲得公平聆訊;瑞凱德並反問是否要在知悉潛在風險的情況下,繼續冒著坐監風險並且頒獎。瑞凱德又在會面中承認,曾在宣布停頒獎項前致電給外交部駐港公署,內容包括告知公署指 FCC 將會停頒獎項。瑞凱德解釋他的考慮點是,外交部駐港公署並不喜歡出現一些令他們感到驚訝的情況(“they don’t like is to be surprised by things”)。

聲稱節目說法非個人見解

聯署發起人昨晚在 YouTube 上載一條 6 分鐘影片,表示在周三(8 日)曾經跟瑞凱德會面 90 分鐘,而影片內容為會面的重點內容對話錄音。片段提到,就著瑞凱德曾指頒獎給《立場新聞》會損害公正性,以及或被視為支持違法行動,會見者要求瑞凱德致歉。其中一名會見者認為,相關言論荒謬,而且對於《立場新聞》和人權新聞獎評審不公平;她指《立場》的參賽作品數量不過半,而且其他主流媒體並無參與角逐或者沒有撰寫人權報道,加上「無罪推定」原則《立場》並未判有罪,怪責《立場》並不公平。

瑞凱德隨後表示,他對於感到冒犯的評審,以及《立場新聞》都表示致歉,並指自己從來並非故意這樣說(I never intended that),他聲稱自己是想指出一些人會有這些想法,指今年不像以前有這麼多參賽作品,FCC 就會將全部獎項頒給《立場》。

I was just relaying that some people were saying that, because we didn’t have as many entries as we had before, we would have been giving all of these awards away to Stand News.

瑞凱德指事件不是他一個人做決定,而他當時有鋪陳事件情況,董事會表示對於可能會被指援助、教唆、鼓吹、鼓勵煽動表示擔憂;之後 FCC 的新聞自由委員會要求瑞凱德徵詢法律意見,瑞凱德隨後亦向 3 名律師查詢。

「47 人案」代表律師給予意見:一旦被捕勢難以免責

瑞凱德表示,3 名律師的意見都認為如果再頒獎的話,警方是有可能對 FCC 展開調查,因為《立場》已經被指涉嫌煽動,他們已經停運,有理由相信 FCC 繼續頒獎同樣會因而被指援助、教唆、鼓吹、鼓勵煽動。被問到 3 名律師是否熟悉《港區國安法》相關案件,瑞凱德指第一名律師並不熟悉,對方是一名事務律師,但他都有上述的意見;第二位就是一名有處理刑事案件的大律師,對方建議他找另一位大律師,其有參與《港區國安法》相關案件訴訟。瑞凱德向這名大律師查詢,對方表示工作繁忙,而且在處理「47 人案」,提出會致電他或者在 WhatsApp 給予意見。

這名大律師後來透過 WhatsApp 回覆瑞凱德,指如果提出自己並無任何違法意圖,確實有機會可以從煽動罪免責;但瑞凱德同時引述該名大律師指,「你在國安法指定法官面前,不會獲得公平聆訊」,又反問現時有多少人能夠從被指煽動和《港區國安法》案件當中脫身,質疑拘捕就已經意味著涉案者有罪,又指現時法治是警方可以因為不同的事情拘捕涉嫌違法者。瑞凱德表示,如果自己因為繼續頒獎而被捕,他都會認為自己無罪,但律師也會告訴他指,恐怕法官不會同意這點。

瑞凱德與 4 月底的聯署發起人會面。圖:FCC Letter YouTube 截圖
瑞凱德與 4 月底的聯署發起人會面。圖:FCC Letter YouTube 截圖

瑞凱德反問:是否要明知有坐監風險仍堅持頒獎?

瑞凱德之後再指出,如果 FCC 被查,警方應該會在清晨 6 時就到 FCC 會址敲門,開門後就要求翻查辦公室內的電腦資料、以及所有人權新聞獎的資料文件,「可能是過去 25 年的資料都會被翻出」,而他們也必須配合警方的要求交出資料。另外瑞凱德認為,FCC 是一個「俱樂部」(this is a club),而他是被選出的主席,「如果他們要拘捕任何人,誰會被捕呢?可能是我,可能是會方的經理,可能是其他董事」,「所以你現時問我的事情基本上是,在我知道現時有風險、律師也告訴我這是有風險的情況下,我是否應該為新聞自由站出來,頒獎給你們並冒著可能坐監的風險?」

So what you’re basically asking me is, given that I knew that there was a risk, and given that lawyers told me there was a risk, should I have stood up for press freedom and given these awards out to you guys and risk going to jail?

瑞凱德並指,決定是否繼續頒獎的董事會會議為時相當長,而且有情緒化場面,有一兩位外國記者流淚發言,有人感嘆香港都要面對這些事情,瑞凱德指自己都不想見到這個情況,但大家還是要投票表決,最後 16 名董事會成員當中,有 15 名都表示要停頒獎項。

認曾致電外交部駐港公署 稱公署不喜歡感到驚訝

另外,被問到對外宣布停頒獎項前是否有致電外交部駐港公署,瑞凱德承認有此事,表示曾致電給政府新聞處、記協主席陳朗昇、以及外交部駐港公署。瑞凱德指《立場》在去年 12 月停運時,FCC 曾經發聲明指深切關注事件,之後外交部就發表了一份言辭「惡毒」的聲明(“vicious statement”)。瑞凱德指他們會在聲明中提到現時本港新聞自由受限,他們無辦法再頒發獎項,他相信公署方面會感到憤怒,他並不希望公署在 FCC 對外發聲明後才知悉事件,「所以我認為,好吧,致電他們會好一些,給他們知道(FCC)將要發表聲明,因為其中一個因素是,他們並不喜歡出現令他們感到驚訝的情況。」

So I thought, well, it’s better to just call them, and let them know this is coming out, because one of the things that they don’t like is to be surprised by things.

外交部駐港公署在去年 12 月 29 日發表聲明指,歐盟對外行動署發言人、香港外國記者會等混淆黑白、顛倒是非,公然散佈惡劣言論肆意詆毀香港法治與自由,妄圖阻撓特區警方依法執法,公開包庇反中亂港分子,公署發言人表示強烈不滿和堅決反對,指出香港撥亂反正的歷史大勢不可阻擋,「任何外部干預抹黑都如螳臂擋車,不自量力,注定失敗」。

瑞凱德亦在《議會內外》向主持人劉慧卿表示,在《立場新聞》停運之後,公署曾經主動邀請他到公署辦公室飲茶見面,瑞凱德有應邀前往,但他不願意透露會談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