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向警方提供資料罪成 鄒幸彤等3人判囚4個半月

已解散的支聯會前年被國安處指為「外國代理人」,副主席鄒幸彤及4名常委拒應警方要求提供資料被控,其中鄒幸彤、鄧岳君及徐漢光受審後被裁定沒有遵從實施細則通知規定提供資料罪成。《國安法》指定法官暨裁判官羅德泉今早於西九龍法院判處3人監禁4個半月。 3人獲准保釋等候上訴,但其中鄒幸彤拒絕接受言論自由限制,拒絕保釋。 同案另外兩名被告梁錦威及陳多偉早前先後認罪,各被判囚3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