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熱警告2|黃色警告開工疑中暑 工人不治 僱主報稱送院時間與消防紀錄不符

六月三日,市區最高氣温約 34 度,「黃色工作暑熱警告」生效。中文大學會友樓正進行工程,66 歲姓葉男工,在棚架替鋁窗唧膠時,懷疑中暑暈倒,送院後證實死亡。當日下午,葉太接過警察電話趕赴醫院,已看不到丈夫最後一面。她抱著丈夫的遺體,感覺有如熱水般滾燙,「我摸佢呢度(腰),全部都係熱㗎…我老公個身體仲好熱㗎…」。葉太哭訴,丈夫生前經常抱怨工作環境太熱,常說「頂唔順」,質疑僱主未按指引讓丈夫休息。

這是勞工處五月推出新修訂的《預防工作時中暑指引》以來,首宗懷疑工作時中暑死亡的個案。新推出的三級工作暑熱警告,有否改善戶外工作勞工的苦況?

葉先生的家屬表示,僱主向她們稱,葉先生由開工至暈倒,工作不足 45分鐘,毋須按指引休息。不過,《集誌社》記者追查發現,僱主向家屬提供的召喚救護車及送院時間,跟警方、消防提供的版本有異。記者多次向僱主查詢,對方只表示,「暫時冇嘢講」。

記者:廖俊升

「我摸佢呢度(腰),全部都係熱㗎…。佢可能啱啱走冇幾耐…」葉太說著,一邊低頭痛哭。(劉貳龍攝)
「我摸佢呢度(腰),全部都係熱㗎…。佢可能啱啱走冇幾耐…」葉太說著,一邊低頭痛哭。(劉貳龍攝)

丈夫最後一句話:「我走啦,返工走先」

葉生和葉太結婚二十多年,兩人都是地盤工,葉太做雜工、丈夫做磨牆唧膠,二人育有三女,大女和二女已成家,夫婦與孻女同住。六月三日上午六時,葉太一如以往早起,煮了飯和湯,一碗給丈夫、一碗給自己,兩人帶飯上班。那日丈夫先出門,「我走啦,返工走先」。她未料到,這是丈夫給自己的最後一句話。

下午大約三時,是葉太工作地盤的「飲茶」(即休息)時間,她看見手機有幾個未接電話,回電是警察接聽,說她的丈夫暈倒,著她馬上趕到醫院。她上了的士,途中接到醫院來電,說丈夫已搶救無效,證實不治。一切發生得突然,從接過警察電話、到醫院來電,不足一小時。「朝早嗰時仲好地地,就咁樣走咗…」

到達醫院,葉太第一時間緊抱丈夫身軀,仍散發如滾水的熱力,「我摸佢呢度(腰),全部都係熱㗎…身體仲好熱㗎…我老公個身體仲好熱㗎。佢可能啱啱走冇幾耐…」葉太說著,一邊低頭痛哭。

丈夫生前訴說工作環境太熱難捱

葉太說,丈夫為人勤力,吃得苦,年屆 66 仍不言休;但生前仍經常向她訴說,工作環境太熱,十分難捱,曾做了數天便辭工。不過,休息了兩天,老闆來電勸他上班,他最後還是答應老闆,再次上班。結果上班不夠兩天,便發生意外。「如果可以的話,我寧願我老公咩都唔做,喺屋企…起碼我返到屋企,有人陪住我哋。」

中文大學會友樓正進行工程,66 歲姓葉男工,在棚架替鋁窗唧膠時,懷疑中暑暈倒,送院後證實死亡。
中文大學會友樓正進行工程,66 歲姓葉男工,在棚架替鋁窗唧膠時,懷疑中暑暈倒,送院後證實死亡。

葉太說,地盤一向有「行規」,在早上和下午,各有一段 15 分鐘的「飲茶」時間。當日她在地盤路面工作,也曬得滿身大汗。她記得丈夫曾說,他的工作無休息時間,所以每朝也會帶備一支冰水上班。

家屬:僱主稱飯後未夠 45 分鐘不用休息

六月三日中午,「黃色工作暑熱警告」在下午一時至三時生效,部分工種應獲休息時間。

死者的孻女葉小姐向記者表示,曾向父親的僱主查詢事發經過,獲告知爸爸約 1 時 30 分與三位工人一起工作,約 2 時 10 分暈倒,工友為他急救,救護車約 2 時 20 分到場。

她曾問過公司有否執行暑熱指引,對方回覆指,葉先生在飯後開工至暈倒,工作不足 45 分鐘(註:由 1 時 30 分至 2 時 10 分,只有 40 分鐘),按指引未到休息時間。

警方紀錄 飯後至報案相隔逾一小時

中文大學曾回覆《明報》表示,葉先生在當日下午約 1 時 30 分,飯後返回崗位工作;就開工時間方面,中大跟僱主的說法吻合。

不過,《集誌社》記者翻查當天的報案紀錄,發現僱主向家屬提供的召喚救護車、及救護車到場時間,跟警方、消防紀錄不符。警方向《集誌社》表示,當日 2 時 48 分接到報案,葉先生在中大暈倒;消防則指,救護車在下午三時到達現場,葉先生 3 時 33 分到醫院,至 3 時 49 分證實不治。

按中大、警方及消防提供的時間分析,由葉先生開始工作,到接獲報案,相距大約一小時 18 分鐘。

「黃色警告」生效 重組工人之死
「黃色警告」生效 重組工人之死

安全主任:應休息不少於 15 分鐘

葉先生暈倒時,「黃色工作暑熱警告」生效。葉是唧膠工人,勞工處的指引,並未介定唧膠屬哪一級別勞動,須由僱主進行風險評估分類。如屬中等勞動,可獲每小時 15 分鐘休息;如屬輕勞動,則毋須休息。

有註冊安全主任向《集誌社》表示,若只看工作活動性質,唧膠屬輕勞動;但仍須考慮工作環境,若在高温、且需要在棚及或樓籠內上落進出,連續工作達兩小時或以上,可界定為中勞動工作。她表示,地盤難降溫,如酷熱且陽光猛烈,相信唧膠每小時應休息不少於 15 分鐘。不過,若僱主有提供消暑措施,如有遮蔭或降溫設備,每項可扣減 15 分鐘休息時間,最多可疊加扣減 30 分鐘。換言之,若僱主有提供相關措施,唧膠工人有機會毋須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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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誌社檔案:暑熱警告是什麼?

勞工處上月推出《預防工作時中暑指引》,建議輕勞動、中等勞動、重勞動和極重勞動工種,在「工作暑熱警告」生效時,可獲不同休息時間。在黃色警告下,「極重勞動」如紮鐵,每小時工作 15 分鐘、休息 45 分鐘;「重勞動」如釘板,每小時工作 30 分鐘、休息 30 分鐘;「中等勞動」如清潔工,每小時工作 45 分鐘、休息 15 分鐘。「輕勞動」如保安員,則如常工作。

香港《預防工作時中暑指引》
香港《預防工作時中暑指引》
記者上周三( 6 月 21 日)再到事發現場觀察,當時未見有工人開工,會友樓外圍搭了竹棚,未見有額外的遮蔭設備。
記者上周三( 6 月 21 日)再到事發現場觀察,當時未見有工人開工,會友樓外圍搭了竹棚,未見有額外的遮蔭設備。

僱主:邊個話佢中暑,你有冇睇過警方口供?

就召喚救護車及送院等時間,僱主的版本跟官方紀錄不符,究竟葉先生當日是否符合指引下、每小時應休息15分鐘?為求證事件,《集誌社》記者先在 6 月 21 日,以電郵及電話向涉事承判商查詢,是否曾向家屬透露上述時間點、是否說過葉先生飯後開工時間不足 45 分鐘?有否做風險評估?有否按照暑熱指引,讓葉先生休息?未有得到回覆。

6 月 23 日下午,記者登門到承判商的辦公室,職員稱負責人不在,不願透露負責人聯絡方法,也沒有承認工程是否由該公司負責,只著記者留下卡片,但之後一直沒有人聯絡記者。當晚,記者致電死者葉先生的王姓僱主,打算查詢意外詳情,對方說:「邊個話佢中暑,你有冇睇過警方口供…懷疑(中暑),你懷疑我點答你呢,我等緊報告。」

記者追問,他是否曾向家屬表示,葉先生當日下午一時半飯後返回崗位工作,下午 2 點 10 分報案、即工作未夠 45 分鐘便發生意外,毋須休息。王先生說:「我哋 11 點半就收工,一點半鐘開工…唔係開工有事呀嘛!」被問到救護車何時到場,對方就指「唔好意思,我唔同你傾咁多」,隨即收線。

記者再次致電,已無人接聽;記者再以短訊向王姓僱主查詢,當日有否讓工人休息、原本工人應休息多久?他以短訊回覆指:「唔好意思,暫時冇乜野講,你想了解件事最好向警方查詢,因當時工人已向警方落口供講清楚件事。」

記者四度求證 僱主未回應工人有否休息等提問

經過最少四次向僱主求證,對方至今仍未肯清楚交代事發經過。葉先生工作多久才暈倒、暈倒後是否即時報案、如按指引需要休息多久、而僱主有否按指引讓葉先生休息等,仍存在疑問。6 月 26 日,記者再次電郵承判商查詢,是否曾向家屬透露救護車在 2 時 20 分到場、為何陳述與警方時間不吻合、工人應獲多少時間休息、工人有否休息等,未獲回覆。

葉太哭訴,丈夫生前常跟她說,工作太境太熱,十分辛苦。(劉貳龍攝)
葉太哭訴,丈夫生前常跟她說,工作太境太熱,十分辛苦。(劉貳龍攝)

事發經過存疑 家屬感意外 憂不被視為工傷

死者的女兒葉小姐,得悉僱主提供的報案時間,跟警方及消防紀錄不同,感到意外。她質疑僱主的可信性,「公司說下午 2 時 10 分叫救護車的話,又好似真係未過 45 分鐘。但如果係 2 時 48 分叫車,(僱主)已經講咗大話。加上他們沒講過幾多點暈倒,如果係食完飯唔夠九個字就暈低,但係 2 時 48 分才叫車,那就拖延了很久。」葉小姐說,僱主應做好防暑措施,避免這種情況發生。

葉先生雖是實施三級工作暑熱警告後,首宗懷疑中暑死亡的個案,不過仍待解剖報告裁定死因。葉小姐說,父親沒長期病患,但擔心解剖報告指死因為心臟病或猝死等,且未能證實與中暑有關,最終不被視為工傷,「解剖報告如寫其他原因,好擔心。如寫心臟病、猝死,好大機會呢單嘢就要完…」

翻查今年二月立法會秘書處文件, 2019 年 、2020 年,在勞工處登記與中暑相關的工傷個案數目分別為 20 宗、12 宗。當中並沒有致命個案。

此外,勞工處回覆《集誌社》指,21年、22年,相關個案有 23 及 18 宗。今年首四個月,則有兩宗。

勞工處指,《僱員補償條例》訂明,僱員若在受僱工作期間因工遭遇意外以致受傷或死亡,僱主須負起條例下的補償責任。中暑是當處於炎熱天氣或高溫環境下,控制體溫的生理機能不勝負荷時所導致的健康損害。 因此,若僱員在炎熱環境下工作時意外中暑,該意外會獲視作工傷處理。

暑熱警告 勞工處登記中暑相關工傷數字
暑熱警告 勞工處登記中暑相關工傷數字
工業傷亡權益會總幹事蕭倩文促設立特別委員會,調查懷疑工作時中暑個案。(資料圖片 / 梁文熙攝)
工業傷亡權益會總幹事蕭倩文促設立特別委員會,調查懷疑工作時中暑個案。(資料圖片 / 梁文熙攝)

工權會促設委員會 調查懷疑工作時中暑個案

工業傷亡權益會總幹事蕭倩文說,過去工傷個案顯示,工作期間暈倒不治,有可能被指是由其他隱性疾病引起,亦難以證明病發是跟工作時中暑有關,最終或不被視為工傷,因此過去從未曾出現中暑死亡的工傷個案。蕭認為,當局判斷暈倒死亡的個案是否工傷,應考慮工作環境,促設立特別委員會,針對懷疑工作時中暑個案深入調查,而非單靠解剖報告,粗疏地判斷不屬工傷個案。

葉先生自數年前疫情失業,一家靠葉太的工作,節儉過活,每日等街市收檔前買平價菜。直至上月,葉生終找到一份唧膠工作,捱得過疫情,卻沒想到遭遇不幸。頓失家庭支柱,一家依靠少許積蓄和數萬元恩恤金,處理葉先生的身後事。

葉太尚未走出情緒低谷,沒有出門動力,也不敢想像未來。每夜失眠,總是想著以前兩口子一起吃晚飯,平日寡言的丈夫,工作後回家為她煮菜;豉椒魚頭、炒蟹、蒜蓉蒸蝦,都是她最愛的菜,「佢成日煮我鍾意食嗰啲,佢淨係煮畀我食,自己唔食…」

葉太現時最想知道的,是事件的真相,每日祈禱,望家人身體健康,「希望我老公,喺第二個世界唔好掛住我哋,開開心心走。」

勞工處回覆《集誌社》表示,已就該個案展開有關調查,須等待相關醫學報告,才能確定死亡原因。若調查後發現僱主沒有在合理地切實可行範圍內,採取所須措施保障僱員在工作時的安全健康,會根據職安健法例作出所需跟進。中大回覆表示,校方將配合和協助勞工處調查,民政事務處和中大向死者家屬致哀及慰問,大學已要求承辦商向死者家屬提供民政事務處及中大的聯絡方式,如有需要可提供協助。

葉太是基督徒,她時常祈禱,盼望家人身體健康,也希望丈夫能開心的到另一個世界,不用牽掛他們。(劉貳龍攝)
葉太是基督徒,她時常祈禱,盼望家人身體健康,也希望丈夫能開心的到另一個世界,不用牽掛他們。(劉貳龍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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