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經辦無牌職業介紹所被控違反《僱傭條例》罪成罰款1.2萬

一名男子因經辦無牌職業介紹所,被控違反《僱傭條例》,在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及被判罰款12000元,法庭同時命令該男子將已收取的1795元服務費退回給有關僱主。 勞工處去年3月接獲一名擬聘請外籍家庭傭工的僱主,對一名男子的投訴,調查後有足夠證據顯示,男子經辦無牌職業介紹所,勞工處於是提出檢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