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樓失修業主拒現身 街坊恐出事急搵《東呼》助尋人

【on.cc東網專訊】近月接二連三發生舊樓塌石屎墮物事故,人人自危,市民外出分分鐘要戴上頭盔自保。舊樓修葺刻不容緩,惟近日有大埔舊樓業主向《東呼即應》求助,指大廈多年前收到樓宇修葺通知,惟因為其中一個地舖業主失蹤,而令有關工程無法展開,至今拖足7年。《東呼即應》團隊到實地視察,發現大廈結構狀況極不理想,街坊都苦訴希望涉事地舖業主盡快現身,共同承擔應有的責任。

涉事的舊樓是大埔的高輝樓,樓齡已有43年。高輝樓在多年前接獲屋宇署的樓宇修葺通知,於是在2016年起成立業主立案法團,粗略估計維修連加裝消防設備約100萬元。不過,當其他業主都同意支付維修費之餘,卻無人聯絡到涉事的地舖業主。

由於當初成立立案法團需要集資,地舖業主所佔的業權份數需承擔23,800元,立案法團便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頒令要求該地舖業主支付集資費。立案法團亦3度出信要求繳費,惟均遭無視。而2021年,屋宇署曾視察高輝樓並發現有混凝土剝落情況,要求及早進行修葺。而記者在現場視察,發現大廈除有石屎剝落,更有鋼筋外露。

「我們已經拖咗7年,唔想再拖落去,希望盡快完成維修。」其中一名業主梁太最近曾與該地舖的租戶聯絡,惟對方表示業主可能已去世、業權未轉名,又指擔心透露業主的聯絡電話或會被拒租。附近街坊表示,該地舖近日都無開門,記者曾到現場拍門亦無人應。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指,業主立案法團可以違反公契控告該地舖業主,指其拒絕支付維修費用。如需取得金錢以外的裁決,則要到土地審裁處尋求裁決,勝訴的一方包括業主立案法團欠款勝訴的裁決,註冊在土地註冊處俗稱「釘契」,令他人知道該物業有瑕疵;若釘契亦未奏效,則可考慮要求強制拍賣該物業。

屋宇署發言人回應時表示,高輝樓屬於「樓宇更新大行動2.0」計劃下的第一類別樓宇,而大廈法團於2021年向署方表示未能聯絡地舖業主,署方安排駐屋宇署的社工支援服務隊向法團提供支援服務,包括進行家訪和嘗試聯絡有關地舖業主。

議員陳克勤則認為,可以將高輝樓的情況告知屋宇署和消防處,讓他們在執管方面通融,一旦樓下地舖塌石屎,不論是否砸到他人,政府就有角色介入。若維修再拖下去,儼如在社區埋下計時炸彈,認為政府是否可多行一步,協助更多有相似情況的業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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