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安法控3人|葉劉:英國國安法定義廣闊模糊 對指控感震驚奇怪

行政會議召集人、保安局前局長葉劉淑儀今日(14日)於一項活動回應記者時表示,對事件感到震驚(港台圖片)
行政會議召集人、保安局前局長葉劉淑儀今日(14日)於一項活動回應記者時表示,對事件感到震驚(港台圖片)

英國警方周一(13日)起訴3人,指控他們涉嫌協助香港情報部門,違反英國國安法,3人在西敏寺地方法院提堂後獲准保釋,其中一名63歲被告是特區政府駐倫敦經貿辦行政經理袁松彪。

行政會議召集人、保安局前局長葉劉淑儀今日(14日)於一項活動回應記者時表示,對事件感到震驚,惟目前掌握的資料很少,港府一定要弄清事實,包括被捕人士是如何協助外國情報機構。她指英國去年7月通過的國家安全條例相當嚴厲,「定義廣闊甚至模糊」,認為港府要嚴正與英方交涉,包括對方是否有理據針對港人,並為受影響僱員提供法律援助。

葉劉又指經貿辦根據基本法成立,主要工作為香港加強海外經貿關係,對英方指控人員收集情報協助情報機關監視流亡港人,感非常奇怪及震驚,認為這不是有關職員的職務,相信港府要了解職員被起訴的原因。

行政會議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接受傳媒訪問時說,今次事件令他感到震驚,予人感覺是「政治濫用」。他認為英國國安法在定義上較香港國安法模糊,例如英國國安法列明只要任何情報有損英國安全或者利益,就可構成受保護的資料。他質疑有關條文模糊,因為英國安全或利益的範圍可以很廣闊,他舉例在英國推廣中國品牌電動車,影響英國汽車品牌的銷量,會否等同損害英國利益。

湯家驊又說,今次事件的第二宗罪涉及外國干預罪,指出涉案人強行進入民居,他認為就算案情屬實,最多屬於非法進入住所,屬普通罪案,但英國提升至國安層面,相信在國際法中極為少見。

另外,立法會議員黃錦輝批評英方編造是次案件,假借國安之名作出嚴重挑釁,橫加干預香港事務。他提及英國去年修訂國安法後,已有不少人指出其定義過分嚴苛,只要政府認為某行為損害國家利益,不論是否涉及政治活動,都可能觸犯法律,是次案件正展示英國利用國安法作為政治工具。他期望特區政府及外交部全力協助被起訴港人,為他們尋求法律援助。

原文刊登於 AM730 https://www.am730.com.hk/本地/英國安法控3人-葉劉-英國國安法定義廣闊模糊-對指控感震驚奇怪/452692?utm_source=yahoorss&utm_medium=referr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