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玉玲查冊案|蔡玉玲終院上訴得直 撤銷定罪及刑罰 (持續更新)

港台前編導蔡玉玲(右)《7.21誰主真相》獲人權新聞中文紀錄片大獎。(資料圖片)
港台前編導蔡玉玲(右)《7.21誰主真相》獲人權新聞中文紀錄片大獎。(資料圖片)

香港電台《鏗鏘集》前編導蔡玉玲就元朗721暴力襲擊事件製作專題報道時,申請車牌查冊,早前被裁定2項虛假陳述罪成,罰款6,000元。她其後不服定罪上訴,遭高院駁回後,再上訴至終審法院,終院今日(5)定蔡玉玲上訴得直,撤銷定罪及刑罰。

上訴人蔡玉玲,早前經審訊後被裁定2項為取得道路交通條例下的證明書明知而作出要項上虛假陳述罪成,罰款6,000元。控罪指她於2020年5月17日及6月10日,在香港為取得1輛私家車的車輛登記細節證明書,虛假表示申請書以進行法律程序和買賣車輛以外的其他有關交通及運輸的事宜。

原文刊登於 AM730 https://www.am730.com.hk/本地/蔡玉玲查冊案-蔡玉玲終院上訴得直-撤銷定罪及刑罰-持續更新-/380829?utm_source=yahoorss&utm_medium=referr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