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向3女途人下身潑液體 56歲男子普通襲擊罪成囚4月

認向3女途人下身潑液體 56歲男子普通襲擊罪成囚4月

2024 年 2 月,警方接獲多名女子報案,指下身遭淋潑不明液體。警方翻查閉路電視及埋伏,拘捕 56 歲地盤工人。他被捕後稱「控制唔到自己」,又指患精神病 20 年,案發時停止服藥。

被告原被控一項「作出有違公德的行為」罪,被改控 3 項普通襲擊罪,周二(2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認罪,裁判官溫紹明判他監禁 4 個月。

被告李國定(56 歲,地盤工人)被控 3 項普通襲擊罪,指他於 2024 年 2 月 5 日、18 日及 23 日,分別在旺角港鐵站 E2 出口外、旺角通菜街 160 至 162 號地下莎莎化妝品店外及銅鑼灣記利佐治街 4 號地下外,襲擊女子 X、Y 及 Z。

被告警誡下稱「控制唔到自己」

案情指,警方於 2024 年 1 月至 2 月期間接獲多名女士報案,指她們在旺角街頭步行時,下身被淋潑不明液體,部分人形容液體無色無味及溫暖,部分人形容液體有尿味。

其中女子 X 報案指,她於 2 月 5 日準備乘搭港鐵回家途中,發現其臀部被淋潑不明液體。閉路電視顯示被告尾隨 X,其右手突然有動作後隨即離開。

女子 Y 報案指,她於 2 月 18 日在西洋菜南街感到下身濕透及溫暖,隨即四周張望但不見可疑人士,打算在附近購買新褲子。Y 在旺角莎莎化妝品店外,其下身再次被淋濕。她感到驚慌,並拍下涉事衣著。

旅客女子 Z 於 2 月 23 日到訪銅鑼灣,遭在場埋伏的女警告知,其下身被淋濕。被告當場被捕,警誡下稱「阿 sir,我控制唔到自己,用水潑濕個女仔條褲。我都潑過幾次,上個禮拜日我喺旺角都有做」。被告在錄影會面下表示,涉案液體為水,患逾 20 年精神病,最近停止服藥。

WKCC851/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