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國安案黎智英續自辯 稱反修例運動演變為暴動而他反對暴力
【on.cc東網專訊】壹傳媒黎智英連同集團旗下3間公司,涉嫌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及發布煽動刊物等共3罪,違反《港區國安法》。法庭早前裁定黎智英面對的3罪均表證成立,案件今日(21日)踏入第93日審訊。黎智英續自辯,直言反修例運動漸演變為暴動,而他反對暴力,也反對2019年佔據立會事件。黎又強調,他一般只會給建議下屬,甚少下達指示。
黎智英今日繼續接受辯方大律師關文渭主問。黎智英同意,2020年5月29日,他在《紐約時報》刊登文章,談到香港由法治(rule of law)走向以法管治(rule by law),中國共產黨將會決定所有遊戲規則;國安法涵蓋顛覆政權、分裂國家、恐怖主義及其他危害國安的行為,而香港人不是蠢人。黎智英今日在庭上指,顛覆政權、分裂國家、恐怖主義等基本上囊括所有行為,如果國安法生效,香港便會失去自論自由,《蘋果日報》危在旦夕。他希望特朗普能夠協助,阻止國安法實施。
辯方之後問及2019年7月1日示威者佔據立法會的事件。黎智英承認曾向前蘋果副社長陳沛敏傳訊息,談及「盡量大做特做令年輕人獲得同情」。黎智英今重申,他反對暴力,佔據立法會屬於違法,雖然沒有人傷亡,但有財物遭受破壞,他認為事件或會為運動帶來負面影響,因此,他希望年輕人能夠解釋想法,目的是不要破壞這場運動。法官問他運動是什麼意思,黎說是那些暴動、反修例運動。黎不諱言,反修例運動漸演變成暴動,兩者基本上可以劃上等號,而他不贊成暴動。黎承認,在佔據立法會事件上,他就特定編採方向所給予的,可被視為指示,但強調普遍他給的都是建議、帶出討論,或提供資料作參考,而非指示。
涉案4名被告包括黎智英(76歲)、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及蘋果日報互聯網有限公司。4名被告同被控一項串謀刊印、發布、邀約發售、分發、展示及或複製煽動刊物罪,以及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黎智英另單獨被控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
案件編號:HCCC 51/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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