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名香港泛民主派 遭判顛覆國家政權罪名成立

14名香港泛民主派 遭判顛覆國家政權罪名成立
14名香港泛民主派 遭判顛覆國家政權罪名成立

(法新社香港30日電) 香港47名泛民主派人士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其中16人否認控罪,法院今天裁定14人罪成,其餘2人罪名不成立。

這起官司屬於高等法院的案件,由3名國安法指定法官陳慶偉、李運騰及陳仲衡審理,外界關注審訊的焦點是法官如何詮釋顛覆國家政權罪條文中的「非法手段」,以及各被告是否達成共識並協議行動。

案件早上改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宣布裁決,數十名市民早上6時許已在法院外排隊等候旁聽,一批警員在場戒備。

否認控罪的16人包括吳政亨、鄭達鴻、楊雪盈、彭卓棋、何啟明、劉偉聰、黃碧雲、施德來、何桂藍、陳志全、鄒家成、林卓廷、梁國雄、柯耀林、李予信及余慧明。

在早上的裁決中,法官裁定劉偉聰和李予信罪名不成立,其餘14人罪名成立;罪成的黃碧雲、陳志全、林卓廷和梁國雄是前立法會議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