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條立法|李家超簽署《維護國家安全條例》明日刊憲生效
行政長官李家超根據《基本法》簽署經立法會通過的《維護國家安全條例》,《條例》明日刊憲生效。
李家超說,標誌着香港特區終於完成《基本法》第23條規定的維護國家安全本地立法的憲制責任,完成歷史使命,不負中央所託,不負國家信任。明天起,香港可以無後顧之憂,輕裝上陣,特區政府會繼續全力聚焦發展經濟,改善民生,維持香港長期繁榮穩定。
李家超說,完成23條立法是貫徹「一國兩制」方針的必要工作,確保「一國兩制」中「一國」的國家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和「兩制」的香港特區長期繁榮穩定。《維護國家安全條例》會帶來社會安全,有安全,才有穩定;有穩定,才有繁榮。營商和企業必須有安全和穩定的環境,才可以成功,否則資金會有所損失,投資和營運會被破壞、被衝擊。
李家超又說,在確保安全的同時,《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亦確保人權和自由,保護人權和自由的原則已經清楚明確的寫入法律條文當中,說明《條例》尊重和保障人權,言論、新聞、出版、結社、集會、遊行、示威等的權利和自由依法獲得保障,《條例》亦說明確保特區內的財產和投資受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