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人否認串謀設置炸彈並殺警 控方稱有人曾到西貢試槍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有組織涉嫌計劃設置炸彈並槍殺警員,7名被告否認控罪,案件繼續在高等法院審理。 控方大律師周凱靈繼續開案陳詞,展示控方證人黃振強的手機撮取的聊天對話,顯示他與負責製造炸彈、尋找手槍的同謀吳智鴻等人,去年11月曾以「行山」為名到西貢試槍。黃振強又曾在聊天群組,詢問各人是否都有有效護照。 6名男被告張俊富、張銘裕、嚴文謙、李家田、賴振邦及許湛榮,同被控一項「串謀犯對訂明標的之爆炸」罪,指他們在2019年8月1日至2019年12月8日期間,在香港串謀黃振強、吳智鴻、蘇緯軒、彭軍壕、林銘皓、梁政希、張堅順及其他人,意圖導致他人死亡或遭受身體嚴重傷害;以及交替的串謀導致相當可能會危害生命或對財產造成嚴重損害的爆炸罪。 他們另被控一項串謀謀殺罪,指他們在同日同地串謀上述人士謀殺警務人員。李家田另被控一項意圖危害生命而管有槍械及彈藥罪。女被告劉佩凝則被控一項串謀提供或籌集財產以作出恐怖主義行為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