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入境處已原則上批准逾四十宗申請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說,「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在今年3月1日推出,截至5月底,投資推廣署收到超過3000宗查詢,主要來自潛在申請人及服務提供者,接獲超過250宗申請,並已批出超過100宗申請的淨資產審查。入境處已就超過40宗申請作出「原則上批准」,讓申請人以訪客身分在港逗留不多於180天,以便在該期間來港作出所承諾的投資。 許正宇回覆立法會議員書面質詢,表示投資推廣署會繼續與業界和持份者保持溝通,讓他們了解新計劃的詳情。在2024至25年度,投資推廣署會透過派駐全球各地經貿辦的招商引才專組及投資推廣組等,向目標客戶群作廣泛宣傳;並計劃於今年第三季透過私人財富管理公會向私人銀行、律師及會計師樓等行業從業者進一步推廣新計劃,加強家族辦公室服務提供者對新計劃的認知。 他又說投資推廣署正計劃在內地和海外,透過實體活動及網路研討會,推廣新計劃及香港作為家族辦公室中心樞紐的競爭力和獨特優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