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凱晴就前年六四未經批准集結案刑期提上訴 遭高院駁回

【Now新聞台】前觀塘區議員梁凱晴在前年六四未經批准集結案中認罪後,被判監四個月。她就刑期提出上訴,遭高等法院上訴庭駁回。

上訴庭在書面判詞中指,案發時社區正爆發疫情,大規模聚集會增加社會混亂及疫症傳播風險,法庭以預防角度審視案件,可保護國家安全、公眾秩序及保障市民權利和自由,認為申請人提出的法律議題已獲充分闡釋,又指申請人已完成服刑,上訴刑期純屬學術討論,不存在重大、廣泛重要性法律觀點,無合理可爭辯之處,決定駁回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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