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雯籲放寬上市規則讓國際金融等企業於香港紮根

行政長官到立法會出席互動交流答問會,議員洪雯會後形容,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存在「離地」的問題,雖然大部分國際金融業務都以香港為平台,但實際上企業並沒有真正在香港紮根,對本地經濟並沒有太大的貢獻和關聯。 她以2018年政府修訂上市規則引入18A章為例,香港作為全球第二大生物科技的融資中心,之後吸引到超過50間企業來港上市,其中只有2間企業與香港本地有實質聯繫,本地生物科技產業與企業並未從中真正受益。 洪雯建議,政府充分利用早前成立的香港投資管理公司作為一個「政策工具」,考慮進一步放寬上市規則的18A和18C章的門檻,要求有關上市企業需要在香港進行研發或開展新業務,從而促使這些企業能夠在香港紮根,讓資本市場更好地服務於本地產業發展。 她強調這些建議的出發點是在於提供適當的誘因措施,而非設置強制性的要求或限制,希望通過政策引導,推動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能夠與本地經濟發展實現更好的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