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炳強籲勿與潛逃者有金錢或財務瓜葛 批評英政客抹黑特區

政府行使《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賦予權力,在憲報刊登公告,指明對潛逃英國6人實施措施,包括撤銷特區護照,及禁止提供資金等或處理資金等。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解釋,這6人在英國得到包庇,繼續勾結外部勢力,從事危害香港與國家安全的活動,包括繼續鼓吹分裂國家,顛覆中央政府及作出煽動意圖,因此有需要採取行動,以應對、打擊、阻嚇及防止這些潛逃行為,並希望促使潛逃者拿出勇氣,返港面對法律及司法程序。 他強調除非獲保安局局長特許授權,如任何人違反有關措施,有機會被判最高7年監禁,警方一定嚴正執法。他舉例說如涉及公司有需要替員工作強積金供款,當局便會考慮會否危害國家安全,是否必須等因素,而作出特許授權。至於其他潛逃的通緝犯,當局會不時檢討情況,有需要時會根據法例,將他們作為指明潛逃者,對他們的潛逃行為與以打擊。他強調當局有不同衡量,因此亦沒有檢討的時間表。 他提醒市民,避免與潛逃者有任何金錢或財務上的瓜葛,或任何同流合污的情況出現,切勿以身試法。被問到如果訂閱這些人士的youtube頻道等,會否違法,鄧炳強說任何人不論用任何方式或平台,為他們處理或提供資金都會違反相關規定,警方會根據證據處理。他又說如這些人士想返港自首,他非常歡迎,只要聯絡入境處,便會發出臨時入境證明。 鄧炳強說,已要求有關部門及相關機構根據法例執行相關措施。他又批評,自香港實施香港國安法及訂立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後,英國的官員政客及媒體等,都以歪曲事實的方法抹黑特區政府,目的是要破壞香港的法治,這些人士,亦在香港一些與國安有關的案件中,試圖影響審判結果。中國駐英國大使館較早時亦指出,英國政府編造個案,以違反英國國安法為名,檢控香港駐倫敦經貿辦的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