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 條立法|政府官員赴立法會解說 鄧炳強親證為「反駁隊隊長」:要反駁刻意抹黑、挑撥言論|Yahoo

23 條立法|政府官員赴立法會解說 鄧炳強親證為「反駁隊隊長」:要反駁刻意抹黑、挑撥言論|Yahoo
23 條立法|政府官員赴立法會解說 鄧炳強親證為「反駁隊隊長」:要反駁刻意抹黑、挑撥言論|Yahoo

【Yahoo 新聞報道】政府今日(30日)起展開 23 條立法的公眾諮詢,諮詢文件已正式出爐。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及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聯席會議,下午 3 時半舉行。

立法會議員狄志遠問到,政府在公眾諮詢的這個月有什麼具體安排。律政司司長林定國表示,政府會安排簡介會,主動聽取不同意見,爭取時間及時回應,正在計劃時間表。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表示,會與不同專業界別會面,舉行社區會堂形式諮詢,亦會接受傳媒訪問,有不同機會解說。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表示,他是「應急反駁隊隊長」。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表示,他是「應急反駁隊隊長」。

李家超上周三在立法會的行政長官交流會提到,會就今次立法工作成立「應變反駁隊」,主力在社交平台回應外界質疑。教聯會副會長、立法會議員鄧飛在聯席會議問及,政府的反駁隊伍如何操作。

鄧炳強回應說:「提到應急反駁隊,咁本人就係呢個隊長嚟嘅。有啲人提出,我哋澄清咪得囉,點解要反駁呢?誤會,你就澄清姐。反駁,就係有啲人刻意抹黑,用啲假嘢、挑撥嘅嘢,去挑動你,咁就唔係解釋就得啦喎,咁我哋要用反駁形式,等社會大眾睇清楚佢哋講嘅嘢係假嘅,係有心唔想我哋國家安全好嘅,成立目的就係咁嘅。」

傳媒引消息報道犯法? 鄧炳強:相信有常識理解何為合法權限披露

新民黨李梓敬提及 23 條諮詢涉及披露國家機密,他說有傳媒擔心引述消息報道,可能涉及國家安全,憂誤墮法網,他問局方會否列明一些豁免情況。

鄧炳強回應說,在沒有合法權限下披露,及相當可能危害國家安全,才算國家秘密。他舉例說,如果一份文件蓋上「政府高度機密」印章,很清晰為沒有合法權限。此外,他說要看是否與國家安全有關,「例如天氣預測同國家安全無乜關係,但講到防務部署,呢個好明顯就係國家安全」,「我相信當一個人士,攞住文件,佢係有常識去理解邊啲係合法權限披露,同埋相當可能危害國家安全」。

鄧炳強補充,任何罪行都必須證明其意圖,有意圖才構成犯法。他說知道外界關注會否誤墮法網。他指,並非任何人稱符合公眾利益便獲得豁免,否則法例就變得無效,何謂「重大公眾利益」需要討論。

【相關報道】

23 條立法|民主黨稱無與外國組織合作 促添免責條款保障市民告密|Yahoo

23 條立法|政府擬禁披露國家機密 記協促釐清定義 憂「政府放風」及調查報道誤墮法網|Yahoo

23 條立法|政府諮詢獲廣泛報道 外媒憂打壓異見、管控互聯網、損國際地位等|Yahoo

23 條立法|政府官員赴立法會解說 鄧炳強親證為「反駁隊隊長」:要反駁刻意抹黑、挑撥言論|Yahoo

23 條立法|諮詢文件出爐 擬禁披露「社會發展秘密」 延長羈留時間 不舉報叛國亦犯法|Yahoo

23 條立法|李家超未正面回應會否批反對立法遊行 重申港人行使權利時「必須守法」|Yahoo

23 條立法|一文睇清諮詢文件 9 章重點 涵蓋五大罪類|Yahoo

23 條立法|擴煽惑叛離罪 管電腦活動 禁與外國台灣政治組織聯繫 部分普通法罪行變「成文法」|Yaho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