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 條立法|李家超未正面回應會否批反對立法遊行 重申港人行使權利時「必須守法」|Yahoo

基本法 23 條|李家超未正面回應會否批反對立法遊行 重申港人行使權利時「必須守法」|Yahoo
基本法 23 條|李家超未正面回應會否批反對立法遊行 重申港人行使權利時「必須守法」|Yahoo

【Yahoo 新聞報道】政府今早(30 日)宣布《基本法》23 條立法諮詢工作即日起開始。2003 年的立法曾引起 50 萬人上街甚至令整個立法工作終止,《獨立媒體》記者問及,警方會否批准類似當年反對 23 條的遊行;李家超未正面回應,僅表示港人合法享有自由和權利,現時和將來都繼續享有,但行使時「必須守法」。

李家超說,不論在《基本法》、《香港國安法》,以及在聯合國的《公民及政治權利的國際公約》、《經濟、社會及文化權利國際公約》,都已經將市民享有自由和權利說明清楚,法庭亦會確保當局符合標準,所以任何公眾活動都是按照香港法律進行。

李家超最後亦指,「但是在行使任何權利和自由的時候,必須要守法,所以我們會全面保障市民在香港享有的合法權益」;不論是參與公眾活動,抑或從事任何行業,政府會繼續保障市民依法享有自由和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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