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 條草案|記協:仍有妨礙新聞自由憂慮 未有釐清公眾利益定義感遺憾|Yahoo
【Yahoo 新聞報道】《基本法》23條立法公眾諮詢期上月 28 日結束,事隔僅九日,就在今(8 日)火速刊憲,法案委員會同日展開審議。記協晚上發表回應,認為第23條草案仍有妨礙新聞自由的憂慮,並容易造成觸犯報導及採訪的危險誤區,對草案文件感失望。
記協指,第23條今日發表的草案內容,印證了記協於諮詢期提出法例將箝制本港新聞及言論自由的憂慮。草案有多項內容與記協提交的建議相反,草案標明煽動罪將無須證明被告人具煽動暴力或擾亂公共秩序的意圖,刑期增至最高十年;多項牽涉國家秘密的行為,毋須證明具有危害國家安全的意圖,已屬犯罪,記協對此感到憂慮並深表關注。
記協指出,自港區國安法推行以來,已有多家傳媒關閉,至少90名市民,當中包括至少8名新聞管理人員因煽動而被拘捕,29名市民被已判入獄,至今定罪率百分百。
記協表示,在港的新聞工作者、傳媒和時事評論員,此後發表批判政府的報導及言論時有憂慮,甚或自我審查,不敢報道,今次草案的多項內容,「只會嚴重加深已經發生的寒蟬效應,將香港變為單一聲音的城市」。
記協指,留意到關於國家秘密的罪行,有加入涉及公眾利益的披露豁免,惟豁免範圍仍較記協早前建議狹隘,亦未有釐清公眾利益定義,記協表示非常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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