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款外置充電器實際電容量與聲稱不符 海關拘供應商負責人
海關拘捕一名35歲電子和電腦用品供應商負責人,海關,違反《商品說明條例》,他現正保釋候查。 海關早前跟進調查另一宗涉及違反《商品說明條例》的案件時,懷疑三款外置充電器的實際電容量與其聲稱不符,其後把三個樣本送往認可檢測所檢驗,結果顯示,三個樣本的電容量分別為5250.4毫安培小時、5311.6毫安培小時及7599.2毫安培小時,與所聲稱的少約兩至三成。 海關表示,未有發現該三個樣本具潛在安全風險,案件仍在調查中,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南韓傳媒報道,濟州市蓮洞一間酒店的男員工涉進入房間,性侵一名醉酒的中國女遊客,昨日(17日)因強姦罪被警方拘捕。 報道指該名30多歲的疑犯於酒店出任檯面職員,事件發生於本月14日凌晨4時,他涉利用萬能卡匙進入該名中國女遊客的房間性侵,事主當時處於醉酒狀態,雖感覺到有人觸摸身體,但無法反抗。次日,事主發覺後告知熟人
【on.cc東網專訊】六旬漢2009年藉詞驅鬼強姦少女,判囚11年。他出獄一年半左右又重施故技,涉嫌在2019年,駕車載年僅11歲少女到流浮山荒地,再於車廂性侵她。他否認強姦罪受審,結果被裁定企圖強姦罪成,今(18日)在高院被判入獄9年半。法官引述報告指,事主有
機場警區早前接獲2名受害人報案,指6月4日外遊抵港後,無法在行李輸送帶取回自己的寄艙行李。警方接報後隨即展開調查,經過情報分析及翻查大量閉路電視片段,鎖定1男1女外籍疑犯。情報顯示,2名疑犯亦懷疑同時涉及2月27日的另一宗行李盗竊案件。該名被捕男子被暫控一項「串謀盜竊」罪,而被捕女子則被暫控一項「盜竊」罪及一項「串謀盜
023 年 7 月,一名的士司機被指從青衣接載乘客至伊利沙伯醫院時兜路,乘客下車時拍攝司機容貌及車牌,兩人發生口角,被告用粗口指罵對方。司機原否認兜路、無禮貌兩罪,周一(17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開審,他改認罪判罰款 900 元。
日本再有通緝犯下落,一名被指涉及2005年東京一宗命案的疑兇,在早前獲證實早已死亡。東京地方檢察廳今日(18日)確定不再對該疑兇作出檢控。 被指涉及2005年11月在東京三鷹市一宗命案的男子上地惠榮,自當時起一直被日本警方懸紅300萬日圓通緝。不過直到今年的4月,有消息證實上地在案發之後的一年,在石川縣的加賀市內
【on.cc東網專訊】大角咀發生傷人案。今日(18日)凌晨約3時,執法部門接獲一名(33歲)姓林女子報案,指其另一名(33歲)姓藍女友人在埃華街99號大衛樓對開地下,因瑣事與一名(85歲)姓陳男保安員爭執,期間懷疑以手襲擊對方,人員到場調查後以涉嫌「傷人」拘捕該
【on.cc東網專訊】駐東涌滿東邨的一名房屋署房屋事務主任,涉嫌在一年間連番虛報19個家訪紀錄,被廉政公署起訴她19項「代理人意圖欺騙其主事人而使用文件罪」。涉案女被告否認所有控罪,經審訊後,被裁定當中18項控罪罪名成立,今(18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入獄7個
江蘇常州一名曾讀警校的男子,冒充鐵路乘警十多年,沒人對其身份產生懷疑,連當地街道辦、火車列車長、官媒都相信他是貨真價實的警察。直至本月因男子推薦給女友的投資平台出問題,最終導致其身份被揭穿,已因招搖撞騙罪被判刑期徒刑15月。
廉署起訴一名60歲商人,涉嫌透過香港一個銀行戶口清洗犯罪得益共超過4億元人民幣,明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訊。 控罪指,被告涉嫌於2020年2月至9月期間,知道或有合理理由相信自己一個本港銀行戶口內兩筆共超過4億元人民幣的款項,全部或部分、直接或間接代表任何人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而仍處理有關款項。 廉署表示,展開調查後發現,被告涉嫌在2013年至2020年期間協助另一名男子代為持有一間公司的股份,並於2020年2月至9月期間,以被告的本港銀行戶口收取出售有關股份所得的款項,共超過4億元人民幣。
【on.cc東網專訊】浸大學生會財務秘書去年涉嫌以活動開支為名,盜取學生會共80萬港元,因而被控兩項盜竊罪。他早前承認兩罪,今(17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判刑。裁判官斥被告違反誠信,判被告入獄25個月,另須向學生會賠償22萬港元。
一名51歲男警員在西灣河水警港口分區基地,懷疑自殺身亡,頭部有槍傷。 警方表示,下午3時許,發現一名隸屬水警港口分區近岸巡邏小隊的男警員在更衣室內受傷,現場證實死亡。死者身旁有一把佩槍。警方經初步調查,相信他用獲發的佩槍自殺,稍後將安排為死者進行驗屍,以確定死因。 案件由水警總區重案組跟進調查。警方表示,對事件深表難過及惋惜,並對死者的家屬致以慰問,亦會提供適切協助。
【Now新聞台】2019年理大衝突,5人接載示威者逃走,被控妨礙司法公正罪成,判囚1年8個月至2年;另外12人上車逃走,暴動罪成,判囚3年8個月至5年10個月。 2019年理大衝突期間,警方封鎖校園,之後有示威者在天橋游繩離開。案情指,何英傑等5名被告駕駛車輛接載示威者,另外12人登車逃走,全部人當場被捕,被控妨礙司法公正;12名乘客被加控暴動罪,當中4人認罪,妨礙司法公正罪獲存檔法庭,其餘8人經審訊後暴動罪成。區域法院法官王詩麗判刑時指,案件暴力程度高,參與人數過千人,示威者大肆破壞校園,向警員投擲汽油彈、磚塊,外圍火光熊熊,烽煙四起,猶如戰場;有人游繩而下時,亦有其他示威者協助逃離,形容是有預謀、有計劃的暴動,暴力行為令人憤慨及震驚;又指被控暴動罪的被告漠視警方及政府呼籲,走入理大範圍,指當時各出入口都有示威者駐守,認為他們與黑衣人是同路人才會獲放行,明知有被捕風險,仍以身試法,法庭要打擊罔顧法紀的行為。對於接載示威者逃走的被告,法官指,他們知道登車的人是為了逃離理大,當中有人被控嚴重罪行,但他們仍選擇盡量接走示威者,甚至出現超載,如果不是警方當場截停,必定嚴重打擊司法公義執行,而
馬鞍山發生刑事毀壞案。警方昨日(16日)接獲報案指,恆信街一個單位的大門被一名男子以鎚仔損毀,他其後逃去。 警方翻查附近閉路電視及經深入調查後,今日(17日)在馬鞍山拘捕一名涉嫌「刑事毁壞」的39歲本地男子,他現正被扣留調查,案件交由沙田警區刑事調查隊第七隊跟進。
警方偵破一宗強積金詐騙案,並以「詐騙」及「使用虛假文書」罪拘捕18男7女,年齡介乎26至58歲,包括強積金供款人、中介人及經紀,涉款由2000元至60萬元不等,合共約570萬元。被捕人全部獲准保釋,調查仍然繼續。 黃大仙警區重案組第二隊督察林英品表示,較早前接獲一間強積金受託人公司轉介,指有供款人涉嫌用虛假文件,企圖提早提取供款。這些文件包括虛假港澳居民居住證、虛假民政事務署宣誓聲明,聲稱他們會永久離開香港並前往內地居住。另外亦有提交虛假醫生證明,聲稱完全失去行為能力,目的是希望提早提取強積金供款。 警方上星期展開行動,搜查部分人士的住所,檢獲一些文件及銀行紀錄。部分人聲稱早前透過電話或社交媒體,收到自稱中介或經紀的陌生來電或訊息,聲稱能協助提早申請提取強積金供款,並要求將個人資料交給他們。成功提取後,中介或經紀會收取一至五成不等的佣金。另外,亦有人聲稱中介最初提出協助整合強積金,但要求簽署不同文件,甚至要求在手機應用程式作人面識別程序,實質是用以開通虛擬銀行戶口而他們可能未必知情。 警方提醒市民,作虛假陳述提取強積金屬刑事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監禁14年,又提醒市民如收到來歷不明電
旅行返港,購買大量戰利品後,難免要將行李寄艙,有竊賊看準機會在行李輸送帶附近偷取他人行李。兩名均23歲外籍男女被捕,最少涉3宗行李盜竊案,失物總值逾110萬元。 機場警區署理刑事總督察梁曉敏昨稱,警方早前接獲兩名受害人報案,指在6月4日抵港後,無法從行李輸送帶取回寄艙行李,並指行李內有大量名牌衣物及珠寶首飾。警方
筲箕灣東駿苑一名99歲女子,懷疑在住所做家務期間,從高處墮下死亡。 警方下午2時許接獲屋苑保安員報案,指發現女事主倒臥屋苑對開位置,懷疑她從高處墮下。 救護人員接報到場後,在現場證實她已死亡,初步調查相信女事主是在單位做家務期間意外失足墮下。
(法新社馬尼拉18日電) 菲律賓法院官員今天說,4名菲律賓員警因殺害一對父子而被判有罪,這是執法人員因參與前總統杜特蒂(Rodrigo Duterte)掃毒戰而遭起訴的罕見案件。馬尼拉地區審判法院法官亞歷杭德里亞(Rowena Alejandria)在今天當庭宣讀的書面判決中說,這4名低階員警因2016年緝毒行動中槍殺馬尼拉貧民窟兩名受害者,而被判處最高10年有期徒刑。
本港警方昨日(17日)以「詐騙」及「使用虛假文書」罪拘捕25人,包括強積金供款人、中介人及基金經理。據悉,上述涉案人士涉嫌利用虛假文件,企圖提早提取強積金款項。 積金局回應指,高度關注有強積金計劃成員使用虛假文書申請提早提取強積金,以及有人涉嫌教唆計劃成員作出虛假聲明非法提取強積金,而被警方拘捕。 據強積金法例規定,強積金計劃成員只可以在六種特定情況下,於65歲前提早提取強積金,包括永久性地離開香港、完全喪失行為能力等。計劃成員在申請提早提取強積金時,必須向所屬強積金受託人提出申請,提供受託人信納的文件及證據。另外根據《刑事罪行條例》,任何偽造或使用虛假文書的行為均屬刑事罪行,一經定罪可被判處監禁14年 。 積金局呼籲,強積金計劃成員切勿以身試法,當局與相關執法部門一直保持緊密聯繫,並設立通報機制,處理任何可疑個案。當局亦提醒,強積金業界在處理要求提取強積金的申索個案時,需要做好把關工作,查核證明文件的真偽。一旦發現懷疑個案,必須向警方舉報及通報積金局,協助打擊和防範涉及強積金的違法行為,以保障計劃成員的利益。(js/cy) ~ 阿思達克財經新聞 網址: www.aastocks.co
一名的士司機接載乘客時兜路,乘客下車拍攝司機外貌及車牌,雙方發生口角,司機以粗言穢語指罵乘客。司機原本否認兜路、無禮貌及不守規矩兩罪,案件在九龍城裁判法院開審,司機在開審前改認兩罪,暫委裁判官周羨頤判刑時指,被告的動作行為在法例上已構成襲擊,考慮被告過往交通定罪紀錄及求情陳詞後,判處罰款900元。 案情指,被告劉耀祖去年7月4日早上9時40分,在青衣鄉事會路15號接載乘客前往伊利沙伯醫院,被告駛到拔萃女書院附近時表明塞車,要求乘客下車,乘客拒絕下車後,被告駛往加士居道再次要求乘客下車,乘客繼續拒絕下車,乘客最終在早上10時07分到達目的地,總車費為$128.6。涉案路線總長為 12.64 公里,收費公里為12.34公里,比警方量度的最直接路線長了1.24 公里。 被告沒有律師代表,他在警方調查時已承認他與乘客對罵及無禮貌,自行應訊時稱「個導航好亂,指唔到我要行嘅地方」,強調他沒有意圖兜路以多收車費。被告指乘客指罵他故意兜路,拍攝其容貌及車牌後揚言會「擺上網」作網絡公審,即時情緒變差,形容乘客以非法手段公審去發洩不滿,想打爛他的飯碗。 暫委裁判官周羨頤表示,控方只需證明被告沒有採取最直接
將軍澳警區昨日(16日)早上接獲唐俊街9號一商場的兩間餐廳職員報案,指開鋪時發現店內收銀機有搜掠痕跡,捐款箱及一部平板電腦不翼而飛,懷疑遭到爆竊,損失總值約7,000元。 警方經深入調查及翻查大量閉路電視後,迅速掌握嫌疑人身份及鎖定其行蹤,及後於區內一餐廳拘捕一名37歲姓林本地女子涉嫌爆竊,並起回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