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資港法適用範圍由前海擴展至深圳珠海

【Now新聞台】內地最高人民法院及司法部聯合發布多項措施,擴大「港資港法」及「港資港仲裁」適用範圍。

即日起「港資港法」適用範圍,由深圳前海擴至深圳及珠海登記設立的港資企業,不論投資佔比均可選香港法律作為合同適用法律。至於在大灣區內地九個城市設立的港資企業,亦可約定香港為仲裁地,解決商事糾紛。

律政司司長林定國相信,此舉能為大灣區投資者及企業提供更多法律服務選擇,更好建立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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