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人串謀詐騙港人到東南亞 立法會議員認為刑罰過輕應加強阻嚇

【Now新聞台】接連有港人被誘騙到東南亞從事非法工作,當局指有9人仍在當地,至今有兩人串謀詐騙港人到東南亞罪成,分別判囚36及56個月。有立法會議員認為刑罰過輕,應加強阻嚇,保安局指不能一概而論。

立法會議員(新界西南)陳穎欣:「對比被誘騙人士,以至家屬所受的身心影響,似乎不太相稱。我想詢問局方會否立法加強阻嚇,像洗黑錢罪般有最低刑罰?」

保安局副局長卓孝業:「每次檢控時,都要視乎相關證據及是否有適用法律的問題,並不能一概而論。我們在處理販運人口的案件中,我們由識別到提供援助、到調查檢控,我們都認真處理,並且我們有足夠調查工具處理。」

立法會議員(選舉委員會)吳傑莊:「(受害人)獲救回港後,會否要負上從事非法活動的責任?」

卓孝業:「香港的法律對這類案情並無域外效力,第二,在我們的法律裡,我相信其他相關司法管轄區都有相同法律,一個人如果受壓逼的情況下或受威嚇下做這些事,刑責應該會相當低,或甚至減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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