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指單親人士對子女法律程序草案有疑慮 不應強行重啟立法
【on.cc東網專訊】婚姻破裂,為爭奪子女管養權的糾紛時有發生。法律界議員林新強今日(19日)的立法會會議中口頭質詢政府,指去年6月17日的福利事務委員會會議上,大部分委員認為當局應盡快就《子女法律程序(父母責任)條例草案》重啟立法建議。由該條例草案的目的是改革和整合關乎父母對子女的責任和權利的法律、就監護人的委任及權力訂定條文等,並要求法院裁決時,須以子女的最佳利益作首要考慮。關注政府基於甚麼原因,事隔9個月後至今仍未展開相關的立法程序。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回應指當局曾在2015年擬備了《子女法律程序父母責任條例草案》的草稿並引入法定清單,涵蓋父母的責任和權利,和關乎撫育子女的決定,並規定父母作出有關決定的時候,需要取得另一方明確的同意,或事先通知另一方等,以改革和整合,關乎父母對子女的責任和權利的法律。然而不少持份者包括單親人士,當年就立法建議表示憂慮,反對意見認為立法建議無助離異父母化解矛盾,反而會對有家庭暴力背景的家庭帶來更多問題。
他指單親團體亦擔心,不懷好意的離異配偶,可能會利用涉及子女重大決定須取得另一方同意的規定,騷擾前配偶以致對子女造成困擾。因此政府擱置立法建議,改為專注落實一系列支援的措施,以加強對離異家庭,包括分居、正辦理離婚、或已經離婚的父母,和他們的子女的支援,就此,政府在2019年撥出資源,成立5間共享親職支援中心,為離異家庭提供一站式的專職服務。
他重申,在去年的福利事務委員會會議上曾指出,不管是由於,對這一項立法建議不理解也好、有不同的看法也好,單親人士既然對立法明確表達疑慮,政府不應強行重啟立法程序。政府樂意同法律界和專門支援離異家庭的非政府機構攜手合作,向離異父母解說,就父母共同責任的精髓和立法的好處。若果大部分受眾都能夠解開心結,立法工作自然水到渠成,亦可避免挑起爭端,影響和諧。
對於政府的回覆,林新強表示失望,指過去多年一直追問政府何時立法,但政府屢次藉詞推搪,以「唧牙膏」方式如2015年說要建立親職中心、建立之後說要公眾諮詢、公眾諮詢完了,今日就搬出教育,說要教育離異父母,改變他們根深柢固的概念方再談立法。他指說社會已等候有關條例草案廿多年了,足足一代人受到影響,政府不宜再拖,條例草案須立即帶來立法會審議。
議員郭玲麗指現時的監護人制度不清晰,形成一些社會悲劇,若社署沒有為小朋友上法庭申請更改監護權,或把監護人改為社署署長,有案例是由出生到18歲,除看醫生外,未能踏出宿舍一步,故此,有必要完善有關法例,令到監護人制度能夠完善地在香港執行,希望政府盡快提出立法時間表。
社福界議員狄志遠指前線社工在進行一些輔導,或者子女照顧安排的工作,會因為父母爭奪撫養權,社工被指偏幫某一方而淪為磨心,如果完善法例的框架,法庭的安排都是以小朋友的利益為依歸的時候,社工就能夠有清楚的立場。他指立法、公眾教育和配套服務,是可以三線同時進行的,沒有先後次序之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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