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參與暴動後移居日本 27歲男子回港探親被捕暴動罪囚45個月

一名27歲男子涉嫌於2019年8月31日在灣仔參與暴動,他其後離港移居日本,2023年回港探親時被捕。他上星期承認一項暴動罪,今日在區域法院被判監禁45個月。 區域法院法官張潔宜判刑時指,辯方形容被告是一名熱愛日本文化、為人善良的年輕人,定罪影響其移民日本的計劃,但暴動案有一定組織性,示威者向警方投擲汽油彈,目無法紀,挑戰警方權威及法治,判囚無可避免,考慮到被告沒有管有攻擊性物品,但管有口罩及手套,認為他不只是在場旁觀,而是有意圖直接參與暴動。 案情指,案發當日大批示威者在金鐘、灣仔和銅鑼灣一帶集結,當中有人用雜物堵路並縱火,向警員投擲汽油彈等,其後警員以水炮車射水推進並拘捕示威者。有警員到達摩理臣山道向天樂里推進時,見到被告跟隨示威者跑向灣仔道以東,被告被截停但企圖腳踢警員,警員最終制服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