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珠澳大橋混凝土造假案 時任營運總監判囚30個月

【Now新聞台】港珠澳大橋混凝土造假案,時任工程顧問公司營運總監偽造混凝土測試結果,意圖騙取土拓署的197萬元,欺詐罪成,判監30個月。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梁永強在發現後,已向職員表示事件不可接受,並且向公司上級報告,當時是收到錯誤的法律意見,才沒報告給土拓署,又指被告67歲,事業已到達尾聲,不會有再犯的風險。

法官嚴舜儀判刑時指,雖然被告沒有得益,亦是聽取上級指示,才沒報告事件,不過事件破壞公眾對大橋的信心,決定以36個月監禁作為量刑起點,考慮到被告品格良好和對工程業界的貢獻,決定減刑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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