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珠澳大橋測試造假 涉事公司董事欺詐罪成 還押候6.7判刑

【on.cc東網專訊】土木工程署工程顧問公司時任董事梁永強涉嫌測試報告造假。廉政公署起訴其涉嫌隱瞞其實驗室職員在港珠澳大橋香港工程項目混凝土磚壓力測試報告造假,詐騙款項約200萬港元。參與造假的19名時任實驗室職員已在較早前分案被定罪及判囚。梁永強今日(6月1日)在區域法院被裁定一項欺詐罪名成立,違反《盜竊罪條例》第16A條。法官將案件押後至6月7日作求情及判刑。被告還押懲教署看管。

被告梁永強,67歲,嘉科時任營運董事。土木署於2012年成立小蠔灣工務區域試驗所,為港珠澳大橋香港工程項目進行建築材料合規測試。嘉科在此時獲得土木工程署外判合約,營運及管理該試驗所。約2013年起該試驗所未按照土木工程署要求進行有關混凝土壓力測試。2013年1月至2016年7月期間,涉案多名實驗室職員串謀更改接駁到壓力測試機的電腦上顯示的日期及時間,又使用欺詐手法,以強力混凝土磚及金屬校準柱等代替品進行混凝土壓力測試。基於相信混凝土壓力測試報告上的資料均屬真確,該兩名土木署首席技術員按認可計劃發出認許報告。

梁永強故意向土木工程署隱瞞測試記錄造假,誘使土木工程署向嘉科發放約200萬港元款項。其餘涉案的19名時任實驗室職員早前被裁定串謀詐騙或使用虛假文書罪名成立,判囚8個月至兩年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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