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珠澳大橋造假案 工程顧問公司時任高層欺詐罪成還押候判

港珠澳大橋香港段2017年發生混凝土壓力測試造假事件,工程顧問公司兩名時任董事被控串謀欺詐,64歲首被告梁永強被裁定欺詐罪成,案件押後至下星期五處理求情及判刑,法庭拒絕保釋申請,他要還押候判,另一名70歲外籍被告罪名不成立。 區域法院法官嚴舜儀宣判時表示,首被告梁永強知悉造假一事,亦知道嘉科高層決定隱瞞事件,有責任向土拓署披露情況,但首被告知情不報,意圖欺詐土拓署,所以裁定罪成;法官接納另一名外籍時任董事對事件毫不知情,控方舉證未能達致毫無合理疑點,裁定他無罪。 兩名被告同樣被控一項串謀欺詐罪,指他們於2016年至2017年期間,串謀欺詐土拓署;交替控罪為欺詐罪,兩人被控故意隱瞞嘉科職員曾使用已經測試或高強度的混凝土磚或金屬校準柱,以代替混凝土原始樣本磚作為測試,意圖詐騙而誘使土木署向嘉科發放逾197萬元款項。 土拓署當時覆檢所有混凝土壓縮測試的電腦紀錄,發現測試時間被修改,或會導致測量出更高的混凝土強度,但署方認為修改時間相對影響較低,只向嘉科發出警告信。控方指明,若土拓署知悉嘉科故意隱瞞測試材料造假,違反測試的核心目的及所需程序,未能測試出混凝土的實際抗壓強度,便不會向嘉科支付款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