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演投訴涉嘉賓或舞台視覺等 黃鳳嫺籲售票條款列明及人性化處理

消委會早前公布今年首10個月接獲529宗有關表演的投訴,較去年同期多一成。消委會總幹事黃鳳嫺呼籲主辦方,進行宣傳售票時,盡量將條款寫得清楚,如果有更改,可以考慮提供福利補償,人性化地處理問題,避免出現糾紛。 黃鳳嫺在本台節目《千禧年代》說,主要投訴內容是涉及表演嘉賓或壓軸嘉賓有變、因惡劣天氣作出改動等,都是較容易引起投訴,佔此類投訴約五分之一。另外,銷售手法、舞台視覺死位、取回物品安排等會影響體驗,因而收到投訴。 由於通常售票遠早於演出時間,期間或會有變動,黃鳳嫺說,主辦方應與表演嘉賓確認後,才推出宣傳,「粉絲會」安排也應如實宣傳,並留意字眼的描述。 她表示,如果安排有變,主辦方可考慮送出小禮物作為福利補償;視覺受阻的「死位」也應在售票時說明,以免予人有隱瞞之嫌,並提醒消費者購票前宜有心理準備,例如壓軸嘉賓一旦因病未能出席,消費者自己能否接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