遙控泊車今生效 司機必須站在車外 全程監控車輛

【on.cc東網專訊】運輸署有關車輛構造與保障乘客和使用者安全的新修訂,部分附屬法例修訂今日(3月1日)開始生效,包括允許司機使用遙控泊車功能。司機駕駛獲運輸署批准使用遙控泊車系統的車輛,可以在車外使用手機或汽車匙扣等流動設備遙距控制車輛停泊及駛出。若遇到較窄車位,司機就可以先行落車再遙控泊車,而使用遙控泊車的整個過程中,司機都必須站在車外附近全程控制及監控車輛。

自動泊車、車輛側撞警示、自動防溜、輔助方向引導、自動換線、車道保持、巡航控制及自動緊急煞車等不同汽車科技,在運輸署的現行機制下早已容許在香港使用。運輸及物流局局長陳美寶今日在網誌指,香港土地資源珍貴,不少停車位都十分袖珍,笑言刁鑽起來甚或要用天窗離開車廂。陳美寶表示針對現有車輛能否啟動此功能,運輸署已制定相關技術指引和申請程序供業界參考,車主可向他們的車輛代理或進口商查詢車輛型號有否配備遙控泊車系統。至於車主關心的保險安排,如運輸署批准使用有關系統,保險業界一般亦會接受,她認為大家可以安心使用。

放寬車輛停泊時視像顯示器可顯示的資料的修訂,陳美寶解釋,是希望司機在拉緊手掣並完全停泊汽車後,例如充電、入油期間,顯示器不再只限顯示汽車導航、汽車或其裝備的現況的資料,可以用來收發短訊或「煲劇」、「睇片」等,更貼近用家需要,在安全的情況下盡用車輛功能。

修訂中亦包括擴闊可在快速公路上使用的電動車輛種類,讓電動商用車輛可以毋須申請快速公路許可證,直接在快速公路上行駛,為業界帶來更多便利。另外截至2024年底,已獲運輸署批核的國產純電動車型號共有152個,而其他地區的純電動車型號則有409個,這類車輛的類型評定的申請成功率達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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