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環署外判員工涉對同事下毒 據悉致留醫深切治療部 還押候訊

食環署外判員工涉對同事下毒 據悉致留醫深切治療部 還押候訊

29 歲食環署外判員工,涉今年 11 月於食環署休息室內對同事下毒,據悉致其腹痛送院,一度留醫深切治療部。外判員工被起訴一項「意圖損害而施用毒藥或殘害性或有害物品」罪,周三(4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首度提堂。裁判官王證瑜押後至明年 1 月 28 日再訊,被告暫毋須答辯,期間須還押。

王證瑜今年 11 月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審案期間險受襲擊,同月調至西九龍法院。是日在王席前,有兩名軍裝警員戒備。

控罪指惡意施用不知名毒藥

被告叶文飛(29 歲,報稱無業)被控一項「意圖損害而施用毒藥或殘害性或有害物品」罪,罪行出自《侵害人身罪條例》第 23 條,指他於 2024 年 11 月 26 日,在旺角欽州街食物環境衞生署 2 樓 206 休息室內,非法及惡意導致向羅姓事主施用毒藥或其他殘害性物品或有害物品,即不知名毒藥,意圖使該羅受損害、精神受傷或惱怒。

WKCC5337/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