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車撞人釀35死 珠海檢察院批准逮捕駕車犯嫌

駕車撞人釀35死 珠海檢察院批准逮捕駕車犯嫌
駕車撞人釀35死 珠海檢察院批准逮捕駕車犯嫌

(法新社北京17日電) 中國珠海11日發生駕車衝撞案,導致35人死亡、43人受傷,震驚中國國內外,廣東省珠海市人民檢察院以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對犯罪嫌疑人樊姓男子作出批准逮捕的決定。

「珠海檢察」微信公眾號16日晚間公布,廣東省珠海市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對珠海市公安局提請批准逮捕的「珠海11·11駕車撞人案犯罪嫌疑人樊某」作出批准逮捕決定。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偵查中。

這起駕車撞人案驚動中共總書記習近平,習近平指示,稱此案「性質極其惡劣」,要依法嚴懲凶手。

根據珠海市公安局12日通報指出,涉案的樊姓男子是因不滿離婚後財產分割結果而駕車衝撞。樊姓男子在駕車衝撞後一度自殘尋短,雖被警方當場控制,但因自殘成重傷而無法偵訊。當時將他依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立案偵查,並在送醫救治的情況下予以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