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新科技署要求各研發機構參考有關納米研發院審計報告內容
立法會政府帳目委員會就新一份審計報告,有關納米及先進材料研發院的章節展開公開聆訊。 審計署署長林智遠表示,政府持續大力投入創科發展,在審計方面亦下一定功夫,2007年亦曾對應用科技研究院發表審計報告,今次審計報告對納米研發院關於公幹方面的評論,與當年應科院的相近。林智遠說,不希望機構先前犯下的錯誤,在之後的審計報告中繼續出現,就算有關開支合乎程序要求,但公眾觀感亦很重要。 議員簡慧敏說,審計報告揭示納米研發院的問題,希望其他研究院不是感到「不痕不癢」,而是要做到舉一反三。創新科技署署長李國斌回應,審計報告發表後翌日已向各研發機構董事局主席及行政總裁發信,要求參考報告內容作改進。 審計報告提到,納米研發院過去五個年度已完成基金資助項目數量不達標,議員陸頌雄關注,在此情況下,董事局仍可批准向行政總裁每年發出20%獎金,質疑董事局是否太仁慈,令行政總裁工作表現不積極。 創新科技及工業局局長孫東表示,沒有證據顯示納米研發院行政總裁因為出足獎金就不工作,形容這是非常嚴重的指控。他強調行政總裁工作表現需獲董事局滿意才獲發獎金,如果達不到要求,約滿就要離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