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88槍擊案定讞 主謀重判10年

【on.cc東網專訊】2022年台灣九合一投票前爆出台南88槍擊案,8名被告6人有罪、2人無罪,最高法院判決策畫者洪政軍依非法持有非制式衝鋒槍等罪判刑10年,併科罰金30萬元(新台幣,下同,約7萬港元);槍手孔祥志依非法持有非制式衝鋒槍罪判刑8年,併科罰金20萬元(約4.7萬港元)。

判決指,身份不詳之成年人與謝財旺(台南市前議員)、郭再欽(民進黨前中執委)有怨仇,邀洪政軍及孔祥志計劃由孔祥志擔任槍手,2022年底地方選舉前,至台南市議員候選人謝舒凡(謝財旺之女)競選總部、郭再欽的公司開槍威嚇。洪政軍因另案經檢方通緝執行,為規避案件及開槍後躲避緝捕,乃計劃與開槍後之孔祥志自安平漁港搭乘漁船偷渡至大陸地區福建省藏匿。

2022年11月10日晚上,孔拿衝鋒槍往郭的公司建築物掃射58槍,再持衝鋒槍對謝的競選總部之鐵門掃射30槍(被稱為八八槍擊案)。李奇漢明知孔祥志開槍計劃,仍載送孔並為對方處理犯後之換裝衣物等。孔祥志再與洪政軍自安平漁港搭漁船偷渡至大陸地區福建省沿岸,上岸後由大陸地區人士「葉章愿」接應,2023年1月18日,孔祥志及洪政軍於泉州市遭大陸地區警方逮捕,並於同年2月25日遣返台灣。

王文宗案發後到大陸與洪政軍見面,每次時間長達4、5小時之久;應洪政軍之請求,前往福建省泉州市申辦手機及大陸地區門號SIM卡交付予洪政軍使用,使之得以隱避而避免遭緝獲。郭建彰、楊展華均明知洪政軍為通緝犯,提供自身之行動電話供洪政軍撥打,以此等方式隱避洪政軍以免遭緝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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