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建議修訂守則取消自用雪卵10年儲存期限 有婦產科醫生贊同做法

【Now新聞台】政府建議修訂生殖科技及胚胎研究實務守則,取消自用雪卵或胚胎的10年儲存期法律限制。

現時自用卵子的冷凍期限最長是10年。人類生殖科技管理局表示,參考了其他地區做法,對配子或胚胎的法定儲存限制,從醫學、倫理、社會及法律角度全面檢討後,建議修訂實務守則,就自用卵子及精子或胚胎的儲存期限制,包括儲存者的性別、年齡以及醫學情況都會取消,同時確保市民充分了解長期儲存配子或胚胎的醫療風險,亦要求持牌中心提供資訊,按病人個別情況提供輔導,並在病人書面同意下,才可延長儲存其配子或胚胎。

有婦產科醫生贊同做法,認為技術上可行。

婦產科醫生余啟文:「5年、10年、15年,我認為分別是不大,會不會放得越久就沒有那麼好?要視乎實驗室的條件,或是其他各方面因素,但是現時技術不會太大分別,因為技術已經進步,亦有其他經驗,例如在儲存臍帶血液,或其他儲存方面都進步很多,都證實做得不錯。當然,我們都不鼓勵婦女太大年紀才懷孕,不過我認為不是用法律框架不讓她們懷孕和雪藏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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