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強簽國務院令 國務院關於涉外知識產權糾紛處理規定5月起施行

國務院總理李強簽署國務院令,公布《國務院關於涉外知識產權糾紛處理的規定》,今年5月1日起施行。 《規定》共18條,主要內容包括規制境外調查取證,明確向境外提供證據或者材料的,應當遵守保守國家秘密、數據安全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依法須經主管機關准許的,應當履行相關法律程序。另外是是反制不公平待遇,明確對未給予中國公民、組織國民待遇,或者不能提供充分有效的知識產權保護等,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可以依法進行調查並採取必要的措施;對外國國家以知識產權糾紛為藉口對中國進行遏制、打壓,對中國公民、組織採取歧視性限制措施等,國務院有關部門可以依法採取相應反制和限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