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護署以正走向烏溪沙為由捉走黃牛 義工質疑捕捉理據不充分

【動物專訊】漁護署早前在西貢北西澳村神學院外捕捉了黃牛「羅蘭姐」,理據是認為羅蘭姐正走向烏溪沙區。有義工及動保界人士質疑漁護署強行捉走羅蘭姐的理據不充分,捉牛行動並非必須。據了解,漁護署和十四鄉的村代表已有共識,遲些會將羅蘭姐於十四鄉放回。NPV非牟利獸醫服務協會主席麥志豪指,牛隻被捕捉地點與市中心有好一段距離,而且在不必要的行動中用麻醉藥捉牛,也會對老牛構成健康風險。他又認為政府應制訂長遠的牛政策,保護牛隻在社區中安居。

事緣漁護署在6月11日下午於西澳村神學院外捕捉羅蘭姐,並曾使用麻醉槍,多名義工及熱心市民得知消息後趕到現場,要求漁護署釋放羅蘭姐。當日到場的義工Karen Kie指,漁護署曾對義工表明不會在十四鄉捕捉牛,只會在牛隻走到沙田區時才捕捉,但這次卻以估計牛隻會走進沙田區範圍而展開捕捉行動,令她質疑捕捉的界線無法確定,「究竟到哪個位置才算安全?我們原本以為那位置是安全,但漁護署都照樣展開行動。」

羅蘭姐原本是在十四鄉居住的牛牛,但近年因為城市發展,她一度跑到泥涌居住,3年前走到烏溪沙覓食,但卻引來仇牛人士投訴,甚至找傳媒對牛進行不公平的負面報道。據知由於投訴人士位於沙田區界範圍內,因此義工和漁護署商討時,署方人員指如果牛隻在十四鄉內便不會捕捉。

漁護署回覆本報查詢時表示,近日接獲投訴,指有流浪牛經常離開十四鄉,進入烏溪沙市區,其中部分牛隻更曾走至馬鞍山公園和附近一屋苑,甚至走上馬路,影響道路使用者及牛隻本身的安全。該署職員前日(6月11日)到有關地點視察,於馬鞍山年華路發現一頭成年雌性黃牛,有關黃牛當時正走向烏溪沙,可能會對當區造成滋擾。

漁護署指,根據《動物羈留所條例》,凡任何動物被發現在無人管束下自由走動,而任何人員認為相關動物看似迷途或正造成損害,該人員可捕捉相關動物並將其羈留在任何方便的地方。故此,漁護署人員按當時現場情況,在獸醫的協助下以合適的方法,捕捉該黃牛及帶往本署轄下行動中心。現時該黃牛情況良好,抵達中心後亦能自行進食。漁護署又表示,會繼續留意有關情況,並與十四鄉居民和其他相關持份者保持聯絡,望能防止再有牛隻進入馬鞍山市區。

麥志豪則質疑漁護署捕捉羅蘭姐的必要性和急切性,「被捉的地點在浸信會神學院附近,離沙田區還有好一段距離,有捉牛的必要性及急切性嗎?」他懷疑漁護署只是因為怕人投訴而倉促行事。他又指漁護署獸醫在行動中使用麻醉藥,有沒有顧及老牛的健康。

麥志豪又認為,政府應制訂長遠的牛政策,包括牛群絕育的指標、興建牛棚、僱用看牛人等,確保牛隻可以安穩在社區中生活,「長遠不如打造香港牛成為景點,讓遊客多了解牛的歷史。去牛棚跟牛打卡。」

「十四鄉牛牛」Camille對本報表示,村長已和漁護署商討,羅蘭姐會送還十四鄉生活,並指「以往一貫做法是約一個月送回。」對於有義工質疑Camille當日沒有到現場幫助救牛,又指她曾阻撓其他義工將羅蘭姐等牛引到十四鄉其他安全地方,Camille則指當日她需在深涌處理有關牛的事務,又指十四鄉的牛是由村長管理,村長已經幫牛群找到一處安居的地方,遲些會作出公布。

漁護署日前在西澳村將黃牛羅蘭姐捕捉,理由是認為她正向烏溪沙方向移動。
漁護署日前在西澳村將黃牛羅蘭姐捕捉,理由是認為她正向烏溪沙方向移動。
漁護署日前在西澳村將黃牛羅蘭姐捕捉,理由是認為她正向烏溪沙方向移動。
漁護署日前在西澳村將黃牛羅蘭姐捕捉,理由是認為她正向烏溪沙方向移動。
漁護署日前在西澳村將黃牛羅蘭姐捕捉,理由是認為她正向烏溪沙方向移動。
漁護署日前在西澳村將黃牛羅蘭姐捕捉,理由是認為她正向烏溪沙方向移動。
羅蘭姐原本在十四鄉生活,因為城市發展,在3年前跑到烏溪沙一帶覓食。(十四鄉牛牛相片)
羅蘭姐原本在十四鄉生活,因為城市發展,在3年前跑到烏溪沙一帶覓食。(十四鄉牛牛相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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