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警駕車與私家車撞 被控危駕致他人嚴重受傷 押後至3.21再訊
【on.cc東網專訊】一名男警去年8月駕駛私家車,在沙田圍路往馬鞍山方向行駛時,與另一輛私家車發生碰撞,令該輛私家車上的司機及乘客受傷。事隔5個月,男警被控一項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案件今(24日)在沙田法院提訊。被告暫時毋須答辯,押後至3月21日再訊,被告續准以5000港元現金保釋,期間不得接觸控方證人。
28歲被告王昶然,報稱任職警務督察。他在2025年1月17日被捕,早前被落案起訴一項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並於今日到法庭應訊。控罪指,被告於2024年8月3日,在沙田沙田圍路與沙田路交界近燈柱 N0688,在道路上危險駕駛一輛私家車,引致男子陳國文身體受嚴重傷害。
被告今日由當值律師代表,透露被告將會轉聘私人律師。控方表示準備好答辯,辯方申請押後,以審視文件及提供法律意見。裁判官遂應辯方要求,押後至3月21日再訊,批准被告以5000港元現金繼續保釋,但新增一項保釋條件,即不得接觸控方證人。
警員不時牽涉危駕事件。其中27歲男警何家榮在2022年5月的休班期間,在長沙灣駕駛Tesla電動車時涉嫌撞傷途人,事後被指慫恿傷者不要報案。男警受審後被裁定危駕、酒駕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等4罪罪成,2024年4月被判他入獄24個月,停牌3年,需自費報讀駕駛改進課程及罰款500港元。另外,47歲男警李雪輝,2023年4月2日休班期間駕駛輕型貨車時,其車在旺角剷上行人路。李雪輝承認危險駕駛及酒後駕駛兩罪,2024年3月被判接受100小時社會服務令,取消駕駛資格6個月,亦需自費報讀駕駛改進課程。
案件編號:STCC370/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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