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鐵逃票︱被罰千元終證清白 女事主避搭港鐵 促修例保障乘客:一日唔改都係唔安全|Yahoo
【Yahoo 新聞報道】日前港鐵油塘站女乘客曾小姐入閘時,遭職員指控逃票而被罰1,000元附加費,她不忿被冤枉後向傳媒投訴,港鐵最終翻查閉路電視片段證其清白,將退還罰款。事件在網上掀起熱議,不少人分享相似經歷。曾小姐接受《Yahoo 新聞》訪問時表示,港鐵職員當時從無解釋為何不能即場查看閉路電視和上訴流程,批評《港鐵附例》只保障港鐵職員執法,但沒有保障乘客。她說今次事件之後,已沒有乘搭港鐵,認為「一日唔改條附例,一日都係唔安全」。港鐵就稱,被查票乘客當中,僅1%收罰單。
曾小姐憶述,本月10日早上約9時12分在油塘站入閘,第一次並不成功,及後再拍卡入閘,之後一名女職員突然走近要求查票,發現她沒有入閘紀錄,要罰她1,000元附加費。她強調截停她的女職員親眼目睹她拍卡入閘,形容事件「很ridiculous(荒謬)」,結果另一名職員再度檢查,也沒有發現入閘紀錄。
職員稱不簽罰單即扣起八達通及上庭
她表示,港鐵職員從來沒有表明懷疑她用特惠票,只不斷重複表示其八達通沒有有效入閘紀錄,她當時已提出要求查看閉路電視,但爭持20分鐘不果。及後她被帶到房內,一名沒有名牌的男職員警告她若拒絕簽署罰單,就會扣起八達通及上庭,她當時正趕時間,結果在家人建議下先簽署離開,及後再上訴。罰單註明簽署即同意港鐵根據《港鐵附例》徵收附加費,她雖極不同意條款,但經平板電腦簽罰單,無提供不同意的選項,「上訴係指咗我有罪,認咗個控罪再上訴,而唔係有option(選項)揀我唔認罪,或者(承認)我犯咗呢條條例」。
「(當時)冇選項,必定要罰……Option只係你想罰$1,000,定係想收告票然後上庭罰$5,000,即係揀Yes定Yes。」
她事後三度報警求助,但經過多番折騰後,警員聲稱這是民事訴訟,他們無權查看閉路電視。直至她向傳媒公開投訴,事發7天後即本月17日接獲港鐵職員的電話通知,稱已加快處理其上訴個案,翻查閉路電視片段發現她第一次拍卡失敗,在閘機中間退後準備第二度拍卡之時,排她後面的乘客已先用特惠車票成功拍卡,此時她才拍卡並順利入閘,因此她的車票沒有入閘紀錄,港鐵將會向她退還1,000元附加費。
曾小姐憶述事件時仍然氣在心頭,批評港鐵職員沒有解釋為何不能即場查看閉路電視,亦沒有解釋上訴流程、成功機率等,要求涉事職員親身道歉,並促港鐵公開回應。對於港鐵一周內交代上訴結果,她認為港鐵是因應傳媒壓力;她又稱,在網上聽聞很多人上訴要等半年才有結果,惟因事隔多時,有關閉路電視片段等證據難再翻查。
「我自己(日薪)都算賺到$1000吖,好多人做好多工,都唔會賺到$1000,可能成兩日先賺到……咁樣好過份。」
她質疑,《港鐵附例》只能保障到港鐵職員執法,但沒有保障乘客,例如職員可以配備錄影機,但乘客進入港鐵範圍後不准攝影;《附例》亦容許職員有合理懷疑時可以扣留乘客,認為今次事件之所以發酵,是因大家都看到當中問題,促港鐵盡快改善。經歷今次事件後,曾小姐已沒有搭港鐵,日後除非去一些很難到達的地方,否則亦會避搭,「一日唔改條附例,一日都係唔安全」。
她續指,因為今次事件而胃痛要去求醫,表明會向港鐵索償診金250元。她感激家人連日陪同報警及受訪,亦慶幸公開事件後令很多人有所共鳴和關注。
港鐵:1%被查票乘客收罰單 上訴成功多屬特殊情況
就曾小姐以上訴求及有關職員有否涉及疏忽等,港鐵回覆《Yahoo新聞》查詢時重申,港鐵就查票工作有清晰嚴謹的指引,並向相關人員持續培訓及督導,又稱特別重視前線職員在執行職務時與乘客的溝通,時刻保持專業有禮。
港鐵並無具體透露往年查票及上訴宗數,僅稱沒有為查票數字訂定目標,乘客被查票的機率約在千分之一、二左右,當中有約1%左右被發附加費通知書。港鐵續稱,除調查以外,會考慮個案的「特殊情況」酌情處理,「事實上,絕大多數上訴成功的個案屬此類別」,惟未有具體闡明特殊情況的定義及例子;港鐵強調會持續檢視查票機制,繼續參考公眾意見,讓機制繼續發揮作用,保障乘客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