瞞洪門宴行蹤罪成 茶行太子女不服定罪提上訴 高院今開庭處理
【on.cc東網專訊】城中名人官員2022年1月於灣仔灣景中心一餐廳參加全國人大代表洪為民的生日派對,事後因有人染上新冠肺炎而令事件曝光,更揭發部分賓客違反口罩令和並無使用「安心出行」。有份出席這場聚會的榮源茶行太子女王詩雅事後確診,她被指隱瞞行蹤被起訴。她否認4項傳票控罪受審,結果被裁定4罪罪成,判處160小時社會服務令。王詩雅不服定罪提上訴,高院今日(4月2日)開庭處理。由於案件跟昨日林卓廷披露資料終院裁決或有關,與訟雙方會再作書面陳詞。法官之後會頒書面判詞。
39歲上訴人王詩雅,原被控8項傳票控罪,其中4罪獲撤控,她現在面對4項明知而向獲授權人員或衞生主任提供任何在要項上屬虛假的資料罪受審,涉及虛報2022年1月3日晚赴宴當日的行蹤。控方案情指,上訴人聲稱是離家前往灣景中心一餐廳,但其實她是從另一處前往涉案餐廳。辯方其中一個抗辯理由,是被告患新冠,影響認知功能。原審裁判官最終裁定,上訴人沒有因新冠肺炎而患認知障礙,她必然知道來電者是衞生署職員,判上訴人所面對的4項控罪全部罪成。
王詩雅今日沒有到庭。上訴方指,授權人員或衞生主任致電時,應表明自己身份,講明自己是根據599D獲授權者,形容這並非高要求。法官關注,條例是臨時訂立,屬緊急措施,著重執法或調查過程中的有效性,反問如果有人持續隱瞞行蹤,但只因授權人士沒表露身份而脫罪,這是否符合立法原意?上訴方回應說,披露授權人士身份可以讓當局處理疫情的同時,保障市民私隱權,取得平衡。
另外,庭上亦提及,前議員林卓廷因涉披露元朗7‧21事件的元朗警區助理指揮官(刑事)游乃強受廉政公署調查,而被廉署控告共3項披露受調查人身份罪。終院昨頒判詞裁定律政司上訴得直,恢復林定罪及刑期。終院在判詞就披露資料條例的註釋方法有表達看法。高院法官指,林卓廷案判詞或跟本案有關,著雙方就此再作書面陳詞。
案件編號:HCMA145/2024
【更多即時新聞詳情請上東網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