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護國安條例生效未獲減刑 馬俊文提司法覆核高院判敗訴

維護國安條例生效未獲減刑 馬俊文提司法覆核高院判敗訴

【Now新聞台】綽號「第二代美國隊長」的馬俊文煽動分裂國家罪成,判囚5年,因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生效,行為良好亦未能提早獲釋,他提出司法覆核,高院判他敗訴。

馬俊文在獄中行為良好,今年2月被通知獲減刑三分之一,原定在3月25日獲釋,但出獄前兩天,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生效,列明除非懲教處處長信納國安犯不會不利國家安全,否則不能提早釋放,馬俊文被通知不能如期獲釋,要服刑多至少一年。他提出司法覆核,要求推翻決定,法官李運騰裁定他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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