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條|馬俊文條例生效後不獲減刑 被駁回司法覆核

23條|馬俊文條例生效後不獲減刑 被駁回司法覆核
23條|馬俊文條例生效後不獲減刑 被駁回司法覆核

基本法23條生效後,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成的「第二代美國隊長」馬俊文不獲減刑。馬俊文提出司法覆核,要求立刻釋放他,今日高等法院駁回其司法覆核。

馬俊文2021年被裁定港區國安法罪成,被判囚5年,原本因為在獄中行為良好而減刑三分之一,可於今年3月25日獲釋。不過,基本法23條在3月23日生效,令馬俊文未獲原定的減刑,須繼續服刑至少1年。

馬俊文要求立刻釋放他

馬俊文早前申請司法覆核,代表一方指新安排不合理,變相是任意拘留,有違程序公義及侵害人身自由。馬俊文要求法庭頒令懲教署立即釋放他及賠償,是首宗挑戰23條的司法覆核案。

原文刊登於 AM730 https://www.am730.com.hk/本地/23條-馬俊文條例生效後不獲減刑-被駁回司法覆核/513743?utm_source=yahoorss&utm_medium=referr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