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人初選案|律政司:不提刑罰覆核申請
民主派47人初選案,45名被告因「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成,判囚4年2個月至10年。律政司在昨日限期屆滿後,今(11日)回覆媒體查詢時表示,不計劃對案件提出刑罰覆核申請。由於已有被告就刑罰提出上訴,律政司不宜對判刑是否合適作出評論。
暫8被告提上訴
案件原控告47人違反國安法,其中45人認罪或審訊後罪成,2人罪名不成立。目前已有8名被告提出刑期及定罪上訴,分別為鄒家成、黃碧雲、楊雪盈、余慧明、何桂藍、林卓廷、吳政亨及彭卓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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