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朗謀殺案 兩人被控謀殺及傷人提堂押後至5月再訊

元朗星期三發生的謀殺案,6名被捕男子當中兩人同時被控一項謀殺罪及一項傷人罪,今日於屯門裁判法院提堂。 當中一名27歲男子另外被控一項管有第1部毒藥罪,暫時毋須答辯,待警方進一步調查。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5月16日再訊,兩人並無申請保釋,須繼續還押。 兩名被告分別27歲及19歲,同時被控一項謀殺罪及一項有意圖而傷人罪。控罪指,兩人於本月22日與其他人,在元朗喜業街喜業工廠大廈外,謀殺一名24歲男子;及意圖使另一名男子身體受嚴重傷害而非法及惡意傷害。27歲被告另外被控一項管有第1部毒藥罪,指他同日於屯門市廣場一個單位,管有672枚電子煙,內載有懷疑液體依托咪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