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境旅客販運危險藥物判監14個月

一名出境男旅客因販運危險藥物,違反《危險藥物條例》,在粉嶺裁判法院被判處監禁14個月。 海關人員於去年11月14日在落馬洲支線管制站截查該名24歲離港男旅客,並在他所穿的球鞋鞋墊內搜獲約0.3克可卡因,他隨即被捕。 海關對判刑表示歡迎,認為監禁判刑具相當阻嚇作用,並反映罪行的嚴重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