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區議員涉與夫婦打架受審 7.14裁決

【on.cc東網專訊】觀塘區議會油塘東選區前議員龔振祺於去年6月,被指在其高怡邨高遠樓辦事處外,與1對夫婦爭吵及打鬥。警方接報到場後,將3人拘捕控以在公眾地方打鬥罪。早前夫婦獲控方不提證供起訴,准各自簽1000港元守行為1年,而龔則否認控罪,案件今天(29日)在觀塘裁判法院審訊。今天控辯雙方均已完成舉證,裁判官劉淑嫻將案件押後至7月14日裁決,期間被告以原有條件繼續保釋。

原為被告的控方證人陳志剛今作供表示,案發當日約下午4時,他與妻子及女兒回家途中,經過高遠樓區議員龔振祺辦事處外,與一名約50至60歲的女區議員助理發生爭執。他聽到該助理罵他的妻子是「跛婆」、「癲狗」,便反擊回罵,雙方因而發生罵戰。陳見被告上前並接近他的妻子,擔心妻子被撞,遂上前用左手阻攔被告。陳指被告用左上胸撞擊他的上身,之後聽到被告叫「哎呀!」,隨後被告跌倒坐在地上。陳在辯方盤問下同意自己曾挑釁被告,向被告講過「打我呀」。他亦同意被告由始至終都保持冷靜,沒有罵鬧他或他妻子,亦不知道被告是不是有心撞向他。

被告作供表示,案發時他原在辦事處內工作,期間聽到門外嘈吵聲便外出查看,看見義工「玲姐」與陳氏夫婦與其女兒吵架,便叫助理拍片,自己則在旁觀察。他看見玲姐與陳妻有少許肢體動作,其後陳氏夫婦想離開,但陳的女兒繼續挑釁玲姐,而陳的妻子突然衝上前。被告擔心肢體動作會令事件升溫,便上前伸出右前臂隔開雙方。被告表示當時心裏感到害怕,因為陳家3人由罵玲姐轉移罵自己,被告表示「即使我怕,我是辦事處負責人,亦是區議員,因此不可以表現出驚,亦不可以表現退縮」。被告指由此至終都不希望有肢體衝突,庭上播放的閉路電視片段顯示被告雙手擺身後,被告解釋因被陳家3人包圍,距離太近,為免招致嫌疑,所以雙手擺在身後。被告表示無任何意圖與陳家3人有打鬥行為,他的本意是解決紛爭,沒有打鬥的想法。

案件編號:KTCC 2192/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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